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我局現將《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區東側局部地塊(原太平三中)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如下:
1、項目名稱: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區東側局部地塊(原太平三中)控制性詳細規劃
2、公示類型:草案公示及征求意見,從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6日,共30天
3、項目詳細情況及意見反饋方式可登陸清遠市自然資源局網站(www.qyskjghxxw.gdqy.gov.cn)查詢或直接到我局清新分局(清新區行政服務中心811室)咨詢,咨詢電話5202989。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規劃范圍
太平鎮位于清遠市中心城區西部。該地塊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東部清四公路以北,緊密銜接太平鎮區控規邊界以及智能制造園北區邊界,結合太平鎮控規路網形成本次規劃地塊范圍,規劃總用地面積121公頃。
2.土地利用現狀
現狀建設用地36.4公頃,非建設用地84.6公頃。
現狀建設用地由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村莊建設用地、農林用地、水域和公路用地組成。
3.土地利用規劃
規劃建設用地面積51.6公頃,占總用地規模的42.6%;非建設用地56.9公頃,占總用地規模的47%;城市備用地12.5公頃,占總用地規模的10.4%。
城市建設用地中以中等專業學校用地(20.6公頃)為主。
4.道路交通規劃
對外交通:銜接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的對外交通有清四公路。
內部交通:形成“四縱、三橫”路網結構。
5.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教育設施:職中1處;
文體設施:文化室1處,居民健身場所1處;
交通及市政工程設施:停車場1處,公共廁所1處,污水處理池1處,微型消防站1處、垃圾收集點1處,小型垃圾轉運站1處;
其他設施:物業管理辦公室1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