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市政府印發《清遠市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就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穩定就業和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提出具體意見。清遠市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可申請最高3萬元創業補貼,還有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優惠等你拿;由政府部門出資開發或購買的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等公益性崗位,應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2016年-2018年,市財政每年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不少于1000萬市級專項資金,統籌用于就業創業方面的支出……
1、鼓勵小微企業帶動就業 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可申請最高3萬元創業補貼
《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就業優先戰略,鼓勵小微企業積極帶動就業,初創企業(意見所稱“初創企業”是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憑①創業者身份證;②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③稅務登記證;④最近3個月的社保繳費憑證。以上四個條件齊全后,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2、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 初創企業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
《意見》表示,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勞動者創辦初創企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貸款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在規定的貸款額度內,個人貸款和捆綁性貸款可按照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3、加快創建創業孵化基地 對達到市級示范性基地建設標準的由市按每個3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意見》要求,要加快創建創業孵化基地。把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作為促進幫扶大學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及其他勞動者自主創業的重要載體,加快創建市、縣(市、區)兩級政府主導的公益性創業孵化基地。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引導社會力量和政府共同建設綜合性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專業化的創業服務。符合條件并與所在地縣級及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們簽訂協議的孵化基地按規定為創業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創業孵化服務的(不含場租減免),按實際孵化成功(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戶數每戶3000元標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大力提升孵化基地運作水平,對達到市級示范性基地建設標準的,由市按每個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爭取省市共建區域性(專業性)創業孵化基地(公共創業服務平臺),支持具有區域特色的創業項目入場,發展成片區式、招牌式行業。
《意見》還要求,對入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初創企業進行租金補貼,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減免租金。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年4000元(每年實際支付租金不足4000元的按實際支付租金額度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
4、落實創業培訓補貼和一次性創業資助 創辦企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
《意見》規定,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非畢業學年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可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辦企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由有關創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開發,并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評審納入補貼范圍的創業培訓(實訓)項目,每人最高2500元。
《意見》還要求要落實一次性創業資助,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成功創業(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可申請5000元的創業資助。
5、多渠道幫扶高校畢業生就業 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社保的,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記者梳理《意見》發現,我市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完善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機制。在全市縣以下機關推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穩步推進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對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見習補貼由見習單位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政府按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60%承擔見習補貼。
6、大力援助就業困難人員 政府部門出資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按不低于40%比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意見》非常關注就業困難人員的援助問題,要求將退役士兵、刑釋解教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精神病康復人員、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范圍,規范認定程序,加強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完善靈活就業認定等相關政策規定。制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規范申報管理程序,由政府部門出資開發或購買的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市政與治安管理、公共設施管理與環境維護、社區服務等公益性崗位,應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大力推進充分就業社區(村居)建設,重點確保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7、保證資金投入 2016年-2018年市財政每年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不少于1000萬市級專項資金
《意見》強調,要強化政府促進就業創業的責任,保障資金投入。在充分使用中央和省財政安排的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同時,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創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2016年-2018年,市財政每年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不少于1000萬市級專項資金,統籌用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設立創業引導基金、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公益性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及工作經費等就業創業方面的支出。加強就業創業資金的規范管理,強化預算執行和監督,組織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提高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清遠市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來源:綜合規劃和政策法規科訪問量:-發布時間: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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