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管制函〔2024〕2號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新分局:
《關于申請撤銷清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石潭鎮北安項目區和石潭鎮東安項目區的請示》(清新自然資(請)字〔2024〕18號)收悉,經審議,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銷清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石潭鎮北安項目區、石潭鎮東安項目區復墾方案(批復文件《關于清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龍頸鎮白石等11個項目區拆舊區復墾方案(變更方案)的批復》(清自然資管制函〔2020〕24號))。其中,石潭鎮北安項目區拆舊復墾面積64.63畝,其中耕地0畝;石潭鎮東安項目區拆舊復墾面積79.97畝,其中耕地0畝,詳見附件。上述批復文件中龍頸鎮白石項目區、龍頸鎮板潭項目區、石潭鎮大巖項目區、石潭鎮白灣項目區、石潭鎮中和項目區、石潭鎮格水項目區、石潭鎮建民項目區、禾云鎮元崗項目區、禾云鎮新洲項目區等9個復墾方案繼續有效。
二、請你局及時通過網絡、村委會公告欄等媒介予以公示,妥善處置縣、鎮兩級政府、建設單位和當地農村基層組織相關事宜,保護土地權益人利益。
三、請你局做好臺賬登記工作,并注意做好自然資源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線監管系統相關數據、國土年度變更調查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的更新和銜接。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