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發〔2023〕4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多測合一提升工程建設項目測繪服務水平的通知》(粵自然資測繪〔2022〕2573號)等要求,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制定了《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19日
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走深,持續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測繪服務水平,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多測合一提升工程建設項目測繪服務水平的通知》(粵自然資測繪〔2022〕257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清遠實際,現就推進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本市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涉及的測繪服務事項,參照竣工驗收階段已實施的聯合測繪改革模式,分階段整合優化,統一技術標準和成果形式,充分利用已有測繪成果和共享沿用前面業務測繪數據,實現同一階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工作執行統一技術標準、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避免重復測繪,全面提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測繪服務水平。
二、實施范圍
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管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階段、工程規劃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其中,竣工驗收階段對應的測繪服務包括規劃條件核實測量、人防測量和不動產測繪三個事項,現已實行“聯合測繪”。其余階段參照聯合測繪模式整合實施(附件),即:建設單位按階段一次委托一家測繪單位,測繪單位按照對應階段測繪成果使用審批部門提出的測繪技術標準、工作要求及成果樣式完成測繪服務并提交成果報告。服務于施工監督管理的建筑沉降監測事項因需在第三、第四階段及驗收備案后持續開展且為單一測繪事項,不參與本次整合,直接由建設單位自行委托一家測繪單位即可。
三、技術標準
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執行國家、省、市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
四、工作流程
(一)委托測繪
從事“多測合一”的測繪服務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測繪資質證書,具備工程測量和界線與不動產測繪等專業資質,并在作業限額內承接“多測合一”業務。
2.具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保密管理制度和能力。
3.具有在當地承接測繪業務相適應的駐場技術人員、裝備、設施和辦公場所。
4.兩年內無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嚴重失信信息記錄,且不存在因嚴重違法和嚴重失信行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況。
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一家或者全階段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測繪單位,委托其承擔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測繪業務并簽訂合同或委托協議。測繪合同應明確具體實施的測量業務類型、工作量、計費標準、合同金額、完成時限以及提交的成果種類、樣式、數量等。收費標準參照相關部門制定的測繪產品收費標準。
(二)資料收集
測繪單位接受委托后,應主動在建設單位的配合下收集工程建設項目現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成果及其他必要專題業務資料,與自然資源、住建、人防等有關業務進行銜接,充分了解測繪服務事項要求。
(三)作業生產
項目具備測量條件后,測繪單位根據測繪任務、時間和技術規范要求實施測繪作業并按要求配合將成果提交至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過渡階段應按照業務審批、登記部門具體要求同時線下提交紙質測繪成果報告。從事“多測合一”的測繪服務機構對所提交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應自覺建立健全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加強檔案和保密管理。相關業務審批登記部門組織對提交的測繪成果進行核查并一次性告知核查結果。因測繪成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導致退件,測繪單位須及時進行修測、補測、重測,直至符合要求。建設單位可按照合同約定追究測繪服務機構責任。
(四)成果共享
通過核查的測繪成果以工程建設項目代碼為載體,進行成果歸集入庫,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各階段測繪成果共享利用。工程項目建設各階段業務間標的物界址、界線沒有變化的,可以沿用共享前一階段的測繪成果數據,避免對同一標的物進行重復測繪;若有變化的,須由建設單位委托測繪單位進行補充測繪。通過建立各業務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渠道,避免建設單位重復提交相同的測繪成果報告,避免出現成果數據版本不一致的問題。
在各環節涉及數據、成果屬于國家秘密的,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定要求。
五、責任分工
建設單位與測繪服務機構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履行相關權利與義務,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并依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建設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不實,造成損害性后果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測繪服務機構應對出具的測繪成果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提交符合規定的測繪成果,不得超越資質和業務限額作業。業務審批和登記部門應制定完善并主動公開各階段測繪數據標準、成果格式、工作制度和操作規則,為建設單位、測繪單位提交合格成果提供必要指導。
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應結合實際制定優化實施配套文件,完成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不動產登記業務系統、省測繪地理信息監管服務平臺等相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數據共享,完善測繪服務監管和信用評價機制,提升測繪服務效能和水平,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六、保障實施
(一)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多測合一”成果服務于自然資源、住建、人防等多個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貫穿規劃報建、預售許可、聯合驗收、不動產登記、城市更新等各個環節。各部門應加強配合協作,通過明確分工、強化協同、共同推進等措施確保“多測合一”工作按時完成,測繪成果在部門間、層級間的共享和應用。
(二)嚴格成果質量把關。測繪單位、測繪從業人員應當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業務審批及登記部門應主動向社會公開測繪成果審核一次性通過情況,及時將多次提交不合格測繪成果、拒不整改的測繪服務機構列入“黑名單”,對其從事測繪服務進行相應的處罰及限制,形成優質示范、失信退出的正向激勵機制。
(三)強化監管檢查。強化對“多測合一”測繪服務的事中事后監管,充分利用“廣東省測繪地理信息監管與服務平臺”、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強化對測繪服務單位、測繪成果質量監管。深入開展測繪質量“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
(四)強化宣傳培訓。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多媒體,針對“多測合一”改革面向的測繪單位、建設單位、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及社會公眾,進一步強化改革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確保“多測合一”工作順利開展。
(五)完善支持配套。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改革涉及到的機制建設和經費保障,實現“多測合一”成果數據可靠高效的在多個平臺系統共享,我市測繪服務和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附件:“多測合一”測繪事項整合情況表
附件:
“多測合一”測繪事項整合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