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群眾生活品質,根據立法后評估意見,我局對2018年12月28日印發的《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清府辦〔2018〕63號)進行修訂,并擬定了《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修訂稿)》。
現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清府﹝2018﹞12號)文件要求,向公眾征求《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修訂稿)》的意見。
公示時間: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6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對《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修訂稿)》提出意見或建議,有關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書面、郵件等形式反饋到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廈615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李小姐 0763-3366648
郵 箱:qygwhbgs@126.com
附件:附件1《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修訂稿)》.wps
附件2《清遠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清府辦〔2018〕63號.doc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