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閑置發〔2021〕30號
清遠市宏科房地產有限公司:
你公司名下座落在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良種示范場107國道西側,面積為6727.11平方米的土地,不動產權證號為粵(2017)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031315號,證載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經核查,目前該宗地尚未開發建設。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約定(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清閑置發〔2021〕13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原因(因控規及周邊路網、高壓線路調整、需完善用地手續等原因造成無法按期開發建設),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