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管制函〔2020〕1號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現就黃芷君代表提出的《關于全力推進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打造連南民族文化旅游特色產業的建議》(第1493號),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旅游業是我市北部地區的支柱產業和幸福導向型產業,是我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有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旅游業發展,我局也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的相關精神,對于旅游項目在用地預審、用地報批和建設用地供應方面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專人跟蹤服務,提前介入相關用地工作,加快手續辦理,促進旅游項目依法依規及時落地。
對于旅游項目的用地報批,取消林地手續前置要求,實行和用地手續并聯辦理;旅游產業項目用地中符合設施農用地認定標準的,優化辦理流程,按照國家、省的相關要求辦理設施農用地手續;對于旅游項目中,寬度少于8米的道路按照農村道路認定,
不需要辦理用地手續;同時繼續加大對屬于鄉村振興旅游項目的支持力度,此類項目可以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以及鄉村振興專項用地指標。對于此類項目中面積不超過30畝的,可實施點狀供地政策。
2019年度下達連南縣新增建設用地指標330畝,占全市9個縣(市、區)總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10.83%,最終連南縣的指標使用率為85.25%。2020年初步擬定的年度用地計劃中,預下達連南縣新增建設用地指標135畝(含鄉村振興指標21畝),可專項用于市級農業部門認定的鄉村振興項目。如連南縣的旅游項目被認定為鄉村振興項目,可以申請使用該專項指標。我局將最大限度的為連南縣的旅游事業提供用地保障。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20日
(聯系人:李小光 0763-3368930,1392768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