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企業)慎重承諾:
本公司(企業)已經認真閱讀并知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小微企業標準,按照該標準,本公司(企業)屬于小微企業,現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部〔2016〕79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規定,申請免繳不動產登記費(含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的工本費)。
本公司(企業)對上述承諾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承諾,本公司將全額補繳免繳的不動產登記費,自愿承擔由虛假承諾導致的相關法律責任,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并接受相應的失信懲戒。
公司(企業)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