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佛(佛岡)產業園管委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德(英德)產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各建設單位、監理企業、施工企業、建筑起重機械有關單位:
為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換發國家標準化電子證照的通知》(粵建質〔2024〕245號)要求,有序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電子證照換發工作,及時處理我市超使用年限仍未辦理拆卸或注銷手續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迅速完成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電子化
(一)新辦備案證電子化。即日起,我市范圍內核發的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證全面啟用全國統一版式的電子證照,不再制發紙質版證書。
(二)存量證書換發。產權單位登陸“廣東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站申請換發電子照,各發證機關簽發,具體換發流程詳見附件1。
二、及時辦理過期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產權注銷
(一)對超使用年限未拆除起重機械的處理措施。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設備,并辦理拆卸手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組織拆除設備。如沒有條件進行拆卸的,必須做好相應安全措施,并對該設備進行封存,嚴禁使用,直至拆除。
(二)對超使用年限閑置起重機械的處理措施。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要求,產權單位應對超出制造廠家規定使用年限的起重機械予以報廢,并迅速辦理注銷手續。
(三)對系統中遺留未拆除的起重機械的處理措施。對于在系統中顯示在使用中但施工現場已拆除的起重機械,監督機構應及時在系統“強制拆除”模塊處理。
三、嚴格編制審核專項施工方案管理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安裝、拆卸單位應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指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嚴重缺陷清單(試行)》(簡稱“缺陷清單”)等規定,根據現場實際、說明書等編制有針對性、指導性的專項安裝、拆卸方案,細化和明確起重機械安裝(含設備頂升加節、附著裝置)、拆卸等周邊環境、關鍵工序施工方法、操作規程和安全保證措施等。使用單位應按照規定嚴格審核,監理單位應對照《缺陷清單》審查,存在嚴重缺陷的,應不予通過。對于特殊工藝、特殊環境、特殊基礎、特殊附墻起重機械安拆工程專項方案應進行專家論證。建筑起重機械的基礎、附墻、支架等對建筑物結構產生影響的,應有原結構設計單位復核,并出具計算書、書面意見書或結構加固圖。塔式起重機基礎位于基坑影響范圍的,基坑支護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塔機對基坑安全的影響。方案實施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安全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技術交底。
四、切實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全過程管理
(一)嚴格起重設備進場驗收。責任主體應嚴格審核和查驗以下內容:一是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二是現場起重臂、平衡臂、拉桿等結構件是否為原廠件,標準節是否有追溯碼,是否存在嚴重銹蝕變形等情況。二是附墻件是否為有資質廠家生產,實物與合格證是否一致。三是名牌是否有套牌嫌疑,禁止將不合格設備化整為零、不同廠家不同型號設備產品私自混用。四是是否存在私自改裝現象,如施工梯私自加裝變頻裝置。
(二)加強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使用和維護管理。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應每天登錄系統查看終端運行狀態是否正常、監控系統是否存在安全裝置報警及異常高頻預警,并研判是安全裝置問題還是司機違章操作,針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同時將每日排查情況記錄在安全日志內。
(三)加強使用安全管理。一是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司索工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并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上崗,無證指揮屬于重大事故隱患,施工現場禁止無證人員指揮吊裝作業。二是定期開展檢查和維修保養。三是塔式起重機作業覆蓋范圍內嚴禁人員停留,物件吊運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四是無法避開辦公區、生活區、學校、醫院、市場、居民住宅區及道路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在周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制定相應安全防護措施,充分利用塔吊監控系統限制小車行程范圍,嚴禁小車吊物懸吊至人員密集場所范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司機司索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五是遇大風、大霧、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起重機械。
(四)嚴格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安全問題排查。一是塔式起重機嚴格排查:塔機自由端超高、塔機附著點未提供承載力校核驗算、附著裝置未按說明書要求安裝內撐桿、附墻框高強度螺栓防松螺母松動、起升鋼絲繩嚴重斷絲、起升機構制動器彈簧撐桿變形、起升機構制動器制動輪及剎車片存在缺陷、起升上限位設置不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定碼變幅觸點和定幅變碼觸點未分開設置、小車變幅終端緩沖墊缺失,標準節踏步變形、標準節嚴重腐蝕情況、標準節腹桿變形及端部焊縫開焊、標準節高強度連接螺栓強度等級標識不清及有銹蝕現象、塔機起重臂拉桿變形,起重臂連接銷軸擋板開焊、起重臂連接螺栓防松螺母松動、起重臂斜腹桿變形及端部焊縫開焊、頂升橫梁銷軸定位擋板固定螺栓缺失、接地電阻及開關箱漏電保護參數不滿足規范要求等問題。二是施工升降機嚴格排查:附墻耳板與建筑物連接不可靠、附墻架受腳手架擠壓、層門可由樓內人員開啟、登機平臺未獨立搭設、登機平臺正面臨邊未用硬質材料防護、圍欄門電氣聯鎖開關失效、附墻穿墻螺桿防松螺母松動、各層門未設置電氣聯鎖(貨梯)、司機室電箱接地保護線未連接(貨梯)、接地電阻及開關箱漏電保護參數不滿足規范要求。
(五)規范安全檢測行為。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應嚴格開展檢測活動:一是在檢測活動過程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時,應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二是在檢測前必須核查安裝單位自檢情況和技術資料,對于資料不齊安全或者自檢不合格的不予進行檢測,對于國家、省市明令淘汰的設備不得進行檢測。三是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檢測,不得粗檢、漏檢。四是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對檢測結果、鑒定結論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五、加強指導和監督執法
各地住建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執法,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一是要督促各產權單位按換發流程迅速開展起重機械電子證照換發工作,并提醒有關單位未及時換發電子證照的,系統將自動控制,不能辦理相關業務。二是督促各產權單位應自發文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產權注銷工作,逾期未辦理的,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三是認真排查本管轄范圍內是否存在系統中顯示在使用中但施工現場已拆除的起重機械,若有此情況,應在系統“強制拆除”模塊處理,對于未按規定辦理拆卸告知且在追溯期內的,依法對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行政處罰。四是在辦理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業務時,加強對安裝位置和周邊環境審核,并對照《缺陷清單》重點核對安裝拆卸方案,存在嚴重缺陷的,應不予通過。五是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環節,方案存在嚴重缺陷的,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并依法對相關責任主體嚴格處理。六是定期抽查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發現安全裝置異常報警,責任主體未主動排查整改的按重大事故隱患處理。七是督促責任主體開展重點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
附件:1.電子備案證換發流程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指南
3.建筑起重機械相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行政處罰有關規定
4.未換證或未注銷的設備清單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