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牽頭對《清遠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清府〔2018〕70號)(以下簡稱《規定》)進行評估修訂。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局現組織開展對《規定》的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對《規定》的實施情況、實施績效,存在問題及其影響因素,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其理由,需要修改的條款及理由,是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相抵觸等進行評估。計劃通過評估,確定是否需要將《規定》修改后提請市政府重新發布實施。
為此,現向社會各界和公眾征求評估意見,請按照上述所列評估內容提出意見,于2022年1月24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聯系電話:0763-3331870,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維港社區靜福路21號德晟商務大廈(郵政編碼:511518)。計算時間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郵箱qyajjspk@163.com。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