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切實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使用企業的環境監管,7月26日上午,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一科對麗珠集團新北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檢查。
在公司會議室,清城分局及市局執法人員首先就環境安全、禁毒、掃黑除惡等宣傳工作和企業參會人員開展了座談,向參會的公司員工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法規、政策的宣貫,要求企業切實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使用的嚴格管理,警醒企業員工提高拒毒、防毒、反毒意識,發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毒品可疑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隨后,清城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了廠區車間及廢水、廢氣排放口。清遠市清城區環境監測站對排放口污水進行了采樣監測。現場檢查中,該公司生產秩序良好,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未發現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