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困難群體社會保險幫扶,促進社會保險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國殘聯印發了《關于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 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有效防止參保人員因年老、工傷、失業返貧致貧,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貢獻力量,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通知》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減輕困難群體參保繳費負擔。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養老保險費。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上述困難群體和其他已脫貧人口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困難人員參保繳費提供資助。對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引導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二是推進社會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精準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動放開外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組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十四五”時期,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不計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員收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加強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落實《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
三是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完善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與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規范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辦法。推進各省統一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辦法,享受同等待遇。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落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機制,穩步提升工傷保險保障效能。
四是提升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續性。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全面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推動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提高基金互助共濟能力。繼續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健全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完善經辦內控制度,防范基金跑冒滴漏風險,確保基金安全。
五是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加強脫貧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國家重點幫扶縣社保經辦服務能力提升,補齊區域性社保經辦管理服務短板,增強鄉鎮(街道)、村(社區)社保服務平臺管理和服務水平。提升經辦服務便捷性,加大農村地區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力度,加強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農村地區社保公共服務資源整合和綜合柜員制服務。加快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深入推進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推進社會保險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強化部門協同,明確部門分工,落實部門職責,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