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須知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為我市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期,現將參保繳費、待遇標準等相關重點事項告知如下:
哪些人應當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在本市生活工作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冊學生、托幼機構在園幼兒、新生兒。
怎樣才能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時間: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參保方式:
(一)城鎮戶籍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已辦理參保代扣手續的,需保證扣費存折余額充足;未辦理參保登記的,持戶口簿、身份證和銀行卡(存折)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鎮(街)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辦理參保和銀行代扣繳費手續。
(二)農村戶籍居民:由各村(社區)委會組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和征收工作,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辦理相關參保、變更手續。
(三)在校學生:可以隨家庭一起參保繳費,也可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參保。
溫馨提示:參保人務必在11月30日前辦理參保手續,以確保正常參加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委托扣費的參保人需在11月30日前在委托扣費存折中存足保費,如因扣費賬戶余額不足,逾期不繳費的,將不能享受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要繳多少錢:
(一)普通人群繳費標準:本市戶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非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學生除外)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09元。
(二)特殊人群繳費標準:低保戶、五保戶、孤兒、重度殘疾人員和純二女結扎戶等特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為什么今年的繳費標準提高了這么多?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通過個人繳費結合財政補貼,共同籌資的醫療保險制度。隨著物價的上升及群眾就醫需求的提高,人均住院醫療費用不斷增長,加之近年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并增加了大病補充醫療二次報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壓力逐年增大。為滿足廣大參保人的就醫需求,逐步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確保城鄉醫保的可持續運行,一方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號規定,全國2016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不低于120元。因此我市按照政策允許的最低下限,將2016年度的個人繳費標準定為120元,同時適度上調了待遇標準。另一方面國家逐年增加了財政補助,目前各級財政補助已達到人均389元。
參保后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一)待遇享受時間: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普通門診待遇: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在選定的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含衛生院所轄衛生站)就醫,發生的屬門診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費用,給予報銷55%,個人自付45%。
(三)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包括兩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一年內最高實際支付限額為5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可支付2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不含起付標準),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進行分段二次報銷。
住院基本醫療待遇的計算公式:報銷金額=(住院醫療費用-自費項目費用-起付標準)x基金支付比例
市內就醫:扣除住院起付標準后符合報銷政策范圍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基金支付90%,二級醫院75%,三級醫院60%。就醫時需出示社會保障卡在醫院進行就醫登記(未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憑社保部門發放的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辦理就醫登記),以便進行即時結算。
市外就醫:扣除住院起付標準后符合報銷政策范圍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0%。
參保人到市外醫院就醫住院的,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社保局醫保股(科)申請辦理就醫登記手續,在異地定點聯網醫院所發生的住院費在醫院結算,參保人只需支付個人部分。異地非定點聯網醫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然后參保人憑住院的發票收據、藥品清單、出院小結的原件和社會保障卡到參保所屬地社保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辦理報銷手續。
如何指定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如需預選(變更)下一年度的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請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到參保地社保局關系股(科)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預選(變更)下一年度的定點門診,逾期不辦理預選(變更)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將默認參保人上一年度的指定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