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建設法治政府,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能力,為下一屆市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奠定人才基礎,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省府令第207號)以及《清遠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清府辦﹝2020﹞24號)等規定,現按照公開、公正、擇優聘任原則,向社會公開選聘5名市政府青年法律顧問培養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本次選聘的市政府青年法律顧問培養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理論和方針路線政策;
(二)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年齡35歲以下;
(四)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未受過律師行業協會的行業處分;
(六)具有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七)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選聘以網上報名進行,選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市政府法律顧問室辦公郵箱。
(三)報名材料
1、《清遠市人民政府青年法律顧問培養人員選聘報名表》,表格請前往清遠市司法局網站《清遠市人民政府青年法律顧問培養人員選聘公告》附件欄或“清遠司法”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
2、身份證復印件;
3、執業律師從業資質材料。
三、其他
(一)有關年限均計算至公告發布之日。
(二)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評定,并確定最終聘任人選。
(三)具體工作任務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在聘任合同中約定。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62號清遠市司法局403室
聯系人:陳紅玉
聯系電話:0763-3384362
報名電子郵箱:qyssfjflsw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