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有關規定,清遠市國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提交的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材料符合規定要求,予以備案。
特此公告。
附件: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信息表(2023年07號)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