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馮艷丹 通訊員粵工商報道 昨日 , 廣東省人大法工委、省 " 兩建 " 辦、省工商局、省法制辦聯合在東莞舉行《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 (下稱《條例》) 貫徹實施座談會。《條例》明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今后, 工商部門將為網購平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 同時公開平臺信用情況, 杜絕虛假網絡交易。
? 誰許可誰監管 , 誰主管誰負責
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 盡管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 但也面臨不少亟需解決的問題 : 政府部門監管職責未厘清 , 存在監管缺位、失位現象 , 放管矛盾逐漸顯現。
《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經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 將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條例》的著力點之一——確定了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的權責界限 , 既 " 確權 " 又 " 限權 "。在會議現場 , 來自西南政法大學、中山大學等專家教授和立法基地專家學者 , 以及省直部門的代表參加會議并作了發言。
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條例》細化了橫向的 " 誰許可 , 誰監管 ; 誰主管 , 誰負責 " 的原則 , 政府部門職責進一步明晰 ; 明確了縱向的執法重心下移原則 , 避免上下級職權交叉重疊和執法擾民問題。同時 ,《條例》規定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不得違法增設權力和減少職責 ; 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 不得減損市場主體權利或者增加市場主體義務 , 并細化有關規定 , 為政府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置了明確的 " 紅線 "。
? 將設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監管信息20日內上傳
值得一提的是 ,《條例》明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同時規定網絡交易平臺要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披露制度 , 杜絕虛假網絡交易和網絡信息 , 為網絡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 , 保障網絡交易安全。這意味著 , 網購商品出了問題不知道該如何索賠 , 投訴遭遇 " 查無此人 "、難以追責的情況將得到解決。
同時 , 該條例強化了監管信息共享和大數據監管。《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 實現各級政府和部門之間監管信息交換共享 ,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市場監管信息產生、更新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 , 將有關監管信息歸集到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 解決市場監管工作長期存在的部門監管信息孤島 , 數據不共享的問題。
工商部門表示 , 將構建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 , 強化信用約束。該條例率先以法規形式確立信用承諾制度、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制度、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失信懲戒機制等 , 統一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開渠道。明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 , 為規范網絡交易、促進網絡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