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辛均慶 通訊員/任宣)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表決前評估會。本次市場監管立法有兩大亮點,一是對網絡交易安全監管作了進一步的強化,規定網絡平臺經營者應對用戶或者其他終端使用者通過實名登記等方式進行身份識別,接受市場管理部門依法監管;二是在信用信息方面引入失信懲戒制度,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機制,根據市場主體失信情況,依法采取重點監管、約束、限制措施。
與會專家認為,草案修改二稿在細化市場監管程序上存在缺失,應避免由于條文寬泛造成法規變成“一紙空文”的情況出現。立法咨詢專家、省委黨校法學教授韋華騰建議,增加通過市場監管來推動創新創業相關的制度設計。立法咨詢專家、廣東財經大學教授朱孔武提出,制度設計還要考慮如何保障市場主體的權益,立法過程中要聽取市場主體的聲音,了解他們對監管部門的需求點在哪里,在制度設計中解決目前存在的多重監管問題。
對于網絡交易實名制和失信懲戒制度,省人大代表盧韋表示,網絡交易的監管不同于實體門店交易,除了實施實名制外,在其他監管措施方面還應進一步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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