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遠市實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
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根據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為營造更加有利創業創新的環境,根據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工商局提出的“支持各地深化改革,對于一些地區實行更多證照合一的,都將積極支持”的精神,我市決定在“三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推進“七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增加社會保障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印章刻制許可證、海關報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報關登記證”)的功能,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實施。現就有關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行“七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實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我市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大舉措,是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創新,有利于更進一步簡化市場準入手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市場松綁,為企業減負;有利于加快政府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有利于消除監管盲區,推進統一的市場準入體系和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各相關單位必須從更大范圍、更深層次服從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局,加強協調配合,抓緊推進各項工作,確保此項改革在我市順利實施。
二、推行“七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原則。按照程序簡便、服務高效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辦照效率,方便企業準入。
(二)規范統一原則。按照優化整合、一體化的原則,科學制定“七證合一”登記流程,實行統一的“七證合一”登記程序和登記要求,規范登記條件和登記材料。
(三)優質服務原則。推行“一門式、一網式”窗口服務工作機制,開通“綠色通道”服務,為企業申辦領照提供更優質、更便利的服務。
(四)統籌推進原則。將“七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與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兩建”信息平臺建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五)密切對接。緊跟國務院和省政府改革部署和要求,做到既符合清遠實際,又隨時與國務院和省政府進行無縫對接,確保改革符合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同時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及時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加強對“七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工作的總結和完善。
三、推行“七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在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七證合、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即整合人社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登記證、統計部門核發的統計登記證、公安部門核發的印章刻制許可證、海關部門核發的報關登記證,由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直接憑加載了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社保、統計、刻章等業務,人社、統計、公安等部門相應的證書不再另行發放。
四、推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具體要求
(一)關于“七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實施時間。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實施“七證合一”登記制度,統一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二)關于“七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適用范圍。我市“七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適用范圍包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個體工商戶待國家、省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相關事項后,參照本通知規定另行組織實施。
(三)關于“一窗受理”服務方式。按照“一窗受理”模式,辦理“一照一碼”。“一窗”是指在同一行政區域內的登記機關服務窗口,或地方政府設立的綜合服務窗口。各地可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置。
(四)關于“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記”申請。統一按照廣東省工商局下發的“商事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商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執行,實現一次申請、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套材料、統一發照、信息共享。對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報關登記證,不另外增設申請表格及提交材料。從事進出口貨物收發貨業務的企業,需到商務部門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者外商投資企業(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由海關部門負責備案。
(五)關于企業的注銷登記。一是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對已按“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的企業,在辦理企業注銷登記時,必須提交國稅和地稅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涉及海關業務的企業需辦結海關手續。二是過渡期內未換發“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注銷,按照原規定辦理相關稅務、統計、社保、海關和營業執照的注銷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由企業登記機關收繳。三是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仍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六)關于“一照一碼”企業信息共享。企業登記機關在辦理“七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后,對人社、統計、公安、海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主要通過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市后續監管平臺實現信息推送。在辦理企業變更登記或換照后,及時將企業原證照收繳信息傳輸至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便于各相關部門對原發證照的管理。人社、統計、公安、海關等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實現與我市商事登記信息平臺的數據對接,實現相關數據的實時共享。
(七)關于換證的相關問題。一是收繳原發證照。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登記機關應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并將收繳的證照歸入企業登記檔案。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印章刻制許可證、報關登記證不收繳歸檔。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申請人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申明。二是新證照的功能。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可使用加載了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代替原來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印章刻制許可證、報關登記證等辦理相關業務。
(八)關于過渡期的問題。“七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過渡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在過渡期內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度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報關登記證除外)。
(九)關于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報關登記證的年檢問題。取消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報關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報關企業向登記機關提交了年度報告,還需向海關提交《報關單位注冊信息年度報告》。
五、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牽頭部門的工作職責。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是“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全市按計劃有步驟落實改革工作,充分發揮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協調解決改革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措施,加強對改革的督促指導。負責“七證合一、一照一碼”工作的具體實施,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信息共享”模式,受理、審查、決定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二)配合參與部門的工作職責。國稅、地稅、質監、人社、統計、公安、海關部門是“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配合參與部門,負責登記工作中有關系統內部審批流程的制定,實現內部管理業務有序銜接,積極創造條件實現本部門業務系統與商事主體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端口對接,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并加強與登記機關溝通,合力推進“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三)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職責。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為“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加強對商事主體后續監管平臺的管理,為實行“一門式”綜合受理和集中服務模式,執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服務方式改革提供便利。各地行政服務中心也要為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
六、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實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對“一照一碼”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制定本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和要求,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改革順利實施提供各項保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領導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
(二)加強工作協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涉及面廣,需要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要建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稅務、質監、人社、統計、公安、海關、經信、行政服務中心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要堅持便捷高效的原則,為申請人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提供便利,并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領域和環節暢通無阻使用。
(三)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加強新業務培訓和窗口管理,確保新舊業務操作順利平穩過渡;同時,要加強改革的宣傳和對企業的辦事指引,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及時提供咨詢服務,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四)加強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要認真指導下級單位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加強工作督查,確保各項改革部署落實到位。市有關單位將適時組織督查,并對各地落實改革情況進行通報。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抄送:市委有關部委辦,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清遠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有關人民團體,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