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保利大都會
規劃條件調整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保利大都會規劃條件調整的請示》(清規〔2015〕35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清規委〔2014〕7號文對上述項目的審議意見,具體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調整清遠保利大都會規劃條件(申報單位:清遠鑫瑞房地產有限公司),原控規36米市政道路兩側的25米綠化帶移至道路東側地塊,集中布置為50米綠化帶;項目一期須配置的3000平方米老年人活動中心,調整到西側臨鳳翔北路的地塊內,與其它小區公共服務設施集中設置,形成社區公共中心;建筑限高由原100米調整至150米。
二、50米綠化帶由清遠鑫瑞房地產有限公司統一建設,作為公共綠地向市民開放共享;要求綠化帶范圍內不得布置大量構筑物,不得布置經營性建筑物,著重營造開敞、休閑、生態的景觀環境。
請你局嚴格按照清規委〔2014〕7號文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做好上述項目的規劃審批及批后管理工作。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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