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城市規劃區生態控制線規劃》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市城市規劃區生態控制線劃定>的請示》(清規〔2016〕6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城市規劃區生態控制線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范圍包括清城區及清新區,總面積約3605km2。
三、規劃要以維護城市生態安全格局,保護城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以及生態公益林和其他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要地區的生態功能為目標,強化城市水源保護區、河涌水系、自然山體生態環境保護,加強城市生態廊道和組團隔離綠地建設,加快推進城市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促進城市向生態良性循環、環境宜居優美的可持續生態系統演變。
四、本規劃是指導下層次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也是保障城市生態安全,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布局,圍繞保護重點生態要素,規定城市開發邊界控制界限的重要依據。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都不能違背本規劃的強制性要求。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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