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依法打擊水產養殖違法用藥行為,保障養殖水產質量安全,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2024年10月至今,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關于實施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對20家水產養殖生產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未發現違法使用藥物和使用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情況。
執法人員發現共有2家水產養殖生產單位涉嫌使用不合法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和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情況,可能導致其養殖水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應予以進一步關注,相關水產養殖單位名單如下:
使用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水產養殖單位名單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條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等規定,現將上述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監督檢查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工作聯系電話:0763-3377160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