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
介紹發起成立社會團體的目的、發起人組成、業務主管單位等情況。
一、發起成立背景
介紹擬成立社會團體業務領域發展基本狀況(包括所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統計數據等)。如成立行業協會商會,需介紹該行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在國民經濟中的類別、行業涉及的各類經濟實體發展情況、從業人員、行業產值以及行業影響力等。
介紹擬成立社會團體業務領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社會團體名稱涉及專業概念的,應專門解釋。
二、成立的必要性
充分論證成立社會團體的必要性。主要針對業務領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具體闡述社會團體所能發揮的功能作用。若存在業務范圍相同或相似的社會團體的,應就成立的必要性進一步說明論證。
三、成立的可行性
(一)籌備成立情況。
(二)發起人的代表性、負責人的影響力、會員的廣泛性、工作人員的專業性等情況。
(三)擬開展的業務活動的可實施性、可操作性等情況。
(四)經費收入來源有保障、可預期、能持續等情況。
(五)其他保障社會團體運行的說明(如業務主管單位、社會力量給予的支持等)。
四、成立后三年內擬開展的重點工作規劃
五、成立后開展黨建工作規劃
六、擬成立的社會團體基本情況
(一)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單位;
(二)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三)擬任會長、秘書長及法定代表人;
(四)活動資金及來源;
(五)住所及來源;
(六)擬發展會員數量、構成及分布;
(七)……
發起人/發起單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