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更好地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清遠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招募一批“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關心、關注清遠市教育發展的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包括市(縣、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干部、老教育工作者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公道正派;
2.熱心公益事業和教育事業,關心教育工作的發展;
3.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能收集和客觀分析學生及家長對師德師風的意見和建議;
4.有一定的溝通表達能力,會使用電腦、智能手機及網絡通訊工具;
5.有一定的社會工作經驗,工作責任感強,敢于、善于監督,具有從事師德師風建設監督工作的必要時間和必要精力;
6.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的職責和權力
(一)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的職責
1.學習了解師德師風相關法規,積極參加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2.通過多種渠道,深入細致地了解和收集清遠市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情況,廣泛征求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對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及時向市教育局和有關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
3.對清遠市師德師風現狀及建設工作進行有組織的評議,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4.對清遠市中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職業道德及職業行為等方面進行檢查監督,如發現在職教師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行為和其他師德失范行為,及時提出批評建議和質詢;
5.協助完成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的權力
1.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具有評議權、建議權、調查權、監督權和質詢權,對師德師風建設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進行監督、反映,切實解決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
2.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可以深入學校和社會各個方面,廣泛接觸教職工、學生及社會各界人士,采取明察暗訪、個人走訪、集體座談、查閱文件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調查,掌握實情,分析現狀,找準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師德師風建設提供寶貴建議。
三、聘用管理
1.由市教育局發聘書,聘期為一年,自受聘之日起計算。聘期屆滿,根據任期內工作情況,經研究,可以續聘。
2.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工作屬義務監督,不享受工作報酬。
3.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要自覺服從統一管理和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違法違紀行為;
(2)監督、反饋過程中存在造假行為;
(3)本人提出不再擔任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
(4)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
四、報名方式
1.組織推薦:市、縣(市、區)各單位(部門)以組織名義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薦符合條件的人選,并附相應的推薦材料。
2.個人自薦:符合招募條件且有意向的人員,可直接報名。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凡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均需登錄清遠市教育局官網(http://www.zyrhbw.com/channel/qysjyj/)通知公告中下載并填寫《清遠市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申請表》發送至郵箱453265958@qq.com。由市教育局統籌考慮報名人員年齡結構、學識水平、工作履歷、地區分布、專業知識、特長等因素對報名和推薦人員進行遴選后,由市教育局研究確定人員名單。聯系人:潘俊杰,聯系電話:0763-3361196。
附件:清遠市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社會監督員申請表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