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農村水路客運補貼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的通知》(粵財綜〔2022〕84號)要求,現將中央財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清遠市級分配方案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通過來訪、來電、來函(來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郵戳為準)等方式向清遠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一、公示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發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二、意見反饋途逕
(一)信函
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廈清遠市交通運輸局917
郵編:511500
(二)電話
0763-3387798
(三)傳真
0763-3366036
特此通告。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中央財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
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
清遠市級分配方案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農村水路客運補貼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的通知》(粵財綜〔2022〕84號)要求,本次提前下達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農村水路客運補貼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分配采取“先分配,后清算”方式進行。市級制定分配方案將資金下達各縣(市、區)后,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照本方案制定本轄區資金分配工作方案,將資金分配至轄區企業。
一、支持城市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運營部分資金(用于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資金)市級配方案
(一)分配對象:根據《關于報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車輛運營數據信息的通知》通過審核的2022年度新能源公交車企業。
(二)市級分配辦法:以對城市新能源公交發展獎勵為宗旨,按因數法計算2022年度新能源車輛標臺系數占比進行分配。
1.計算公式:
地區分配資金總額=全市分配資金總額*地區車輛總標臺系數/全市車輛總標臺系數
2.指標說明:
標臺系數:車輛長度≥10米,標臺系數為1;8米≤車輛長度<10米,標臺系數為0.75,6米≤車輛長度<8米,標臺系數為0.5。
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新能源出租車部分)市級分配方案
(一)市級分配對象:根據《關于報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車輛運營數據信息的通知》通過審核的2022年度新能源出租車企業。
(二)市級分配辦法:根據《實施細則》第五條,以對城市交通(新能源)發展鼓勵為宗旨,年度行駛里程(系統統計數據)低于1000公里(含)的不予獎勵,對1000公里以上的車輛以不同里程范圍對應3種車輛里程系數,結合服務質量系數后形成單車服務質量系數,按因素法計算2022年度內車輛服務質量占比進行分配。
1.計算公式:
地區分配金額總額=全市分配資金總額*地區車輛里程總系數/全市車輛總里程系數
2、指標說明 :
車輛里程系數:1000公里(含)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為0;1000-10000公里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0.5;10000-30000公里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為0.75;30000公里以上車輛里程系數為1。
三、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出租車費改稅部分)分配方案
(一)分配對象:第一部分統籌用于清城區城市公共交通發展項目;第二部分資金為根據《關于報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車輛運營數據信息的通知》通過審核的2022年度出租車企業。
(二)市級分配辦法:第一部分為清城區逾期未申報營運數據的出租車企業2022年在冊車輛數與全市出租車企業2022年在冊車輛占比資金切割,由清城區按政策統籌分配。第二部分為扣除第一部分資金剩余部分,以對城市交通發展鼓勵為宗旨,年度行駛里程(系統統計數據)低于1000公里(含)的不予獎勵,對1000公里以上的車輛按3個里程范圍標準對應3種車輛里程系數,引入2種車型調節系數,全部車型參與,按因素法計算2022年度內車輛服務質量系數×車型調節系數占比進行分配。
第一部分:
計算公式:
清城區統籌資金=全市分配資金總額*清城區逾期未申報營運數據的出租車企業2022年在冊車輛數/全市分配資金總額
第二部分:
1.計算公式:地區分配資金總額=(全市分配資金總額-清城區統籌資金)*(地區車輛總里程系數*地區車型總調節系數)/(全市車輛總里程系數*全市車型總調節系數)
2.指標說明:
車輛里程系數:1000公里(含)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為0;1000-10000公里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0.5;10000-30000公里以內的車輛里程系數為0.75;30000公里以上車輛里程系數為1。
車型調節系數:新能源出租車型為0.18,燃油出租車型為0.82。
四、農村道路客運費改稅資金分配方案
(一)分配對象:根據《關于報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車輛運營數據信息的通知》通過審核的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企業。
(二)市級分配辦法:根據《實施細則》第五條按因數法計算2022年度內車輛服務質量系數占比進行分配。
1.計算公式:地區分配資金總額=全市分配資金總額*地區車輛服務質量總系數/全市車輛服務質量總系數。
2.指標說明:
車輛服務質量系數=營運里程×車型系數
燃油農村客運車型系數為1
新能源農村客運車型系數為1.5
五、農村道路客運漲價補貼資金分配方案
(一)分配對象:根據《關于報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車輛運營數據信息的通知》通過審核的2022年度鎮通村農村道路客運企業。
(二)市級分配辦法:根據《實施細則》第五條按因數法計算2022年度內鎮通村折算線路數占比進行分配。
1.計算公式:
地區分配資金總額=全市分配資金總額*地區鎮通村折算線路數/全市鎮通村折算線路總數
2.指標說明:
鎮通村折算線路數,對非區域經營的鎮通村線路按鎮通村線路折算為1;對區域經營的鎮通村線路,按具體產生鎮通村子線路每周運營天數除以7折算,即每周7天都運行的子線路折算為1,依次類推。
六、資金分配金額
見附表
附件:中央財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農村道路客運補貼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清遠分配方案(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