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屬地企業填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要求:1.牽頭單位須是長期從事某領域
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在該領域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經驗的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牽頭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近三年年均銷售收入不低于5億元,對省重點支持領域、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牽頭企業可適當放寬。2.牽頭單位要有整合產學研合作基礎資源的能力,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成員單位應包含相關行業領域內若干家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主體。3.牽頭單位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裝備,以及研發高端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4.近三年有嚴重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單位,不得成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或成員單位。5.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必須有明確清晰的建設方案。6.珠三角地區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組建資金(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 3000 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組建資金(注冊資本)可適當放寬。
二、請于9月27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一式4份、光盤1份)報送到市工信局技改與創新科。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
2.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書
3.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書(建設方案)編寫指引
4.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匯總表
5.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
(聯系人:朱杰一,電話:0763-3371610)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