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廣清產業園管委會:
根據《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粵府〔2021〕45號)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2年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1〕46號)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清遠市2022年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以下簡稱“制造業投資獎勵”)支持項目入庫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制造業投資獎勵重點對制造業企業項目新購置設備進行獎勵。申報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單位為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實施的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并已取得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二)項目需在2021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完工。
(三)項目計劃總投資1億元以上,并要求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間完成報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達2000萬元以上,且報送率達80%以上。
(四)項目未獲得過國家、省、市財政資金的項目,項目涉及的發票未獲得其他國家、省、市財政資金獎勵。同一項目不可重復申報財政獎勵。
(五)項目單位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名單。
二、支持方式及標準
(一)支持方式:采用設備事后獎勵的方式,擇優支持。
(二)獎勵標準:獎勵的項目設備為自項目原始立項、備案通過日后至完工日期間購置的設備(以發票等合法票據的時間為準,票據不含稅),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從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區間的發票)。對符合條件的支持項目一次性按照設備投資不超過20%的比例進行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有以下情形的,獲得支持項目應無條件退回獎勵資金: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由于部分測算的項目未能在“十四五”期間累計完成5億元以上的投資總額,省將要求清算退回該測算項目申請至我市的資金。因此前期所有已獲得獎勵資金的支持項目必需無條件按比例將獎勵資金退還至市財政國庫。具體清算按照省另行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組織制造業投資獎勵是促進穩投資的重要舉措。獎勵資金來源主要是依靠我市“十四五”期間計劃可完成5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為測算依據,向省爭取獎勵給地市政府的一項專項資金。首次組織制造業投資獎勵,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統計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政策宣傳,及時按規定落實、完成好制造業投資獎勵政策工作。
(二)及時做好材料報送工作
1.項目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材料要求》(附件2)和《清遠市支持項目工作指引》(附件8)的要求,完成申報材料編制并裝訂成冊,于2021年10月20日前報送至屬地工信部門。申報紙質材料及電子版材料一式五份(省、市、縣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各一份,項目申報單位自留一份備查,第三方機構一份),項目單位要對申報項目以及材料真實性負責。并配合第三方機構開展完工評價和現場核查。
2.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收到項目單位申報材料后認真組織初審。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將審查通過的申報項目的所有材料,行文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各一式二份)。
3.第三方服務機構。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委托完工評價工作要求,于10月29日前提交完工評價報告。
四、其他要求
(一)支持項目通過競爭方式擇優扶持,如獲得專項資金扶持,應在收到下達資金后2個月內完成項目的專項審計,并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審計報告格式參考《清遠市支持項目工作指引》中《2022年清遠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支持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附件8-3)。
(二)制造業投資獎勵體現“集中財力辦大事”原則,支持制造業引進建設。支持項目資金使用范圍包括:降低用地或生產運營成本、科研投入、產業園發展、配套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設備獎勵、貸款貼息、人才獎勵、用工或職業技能培訓、“工改工”等方向。
(三)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規定外,支持項目一律不得用于企業內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和其他福利支出,樓堂館所建設、修繕等。
(四)本次入庫申報僅適用2022年入庫,今后將按照我市新出臺實施細則執行
五、監督管理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負責組織項目申報、績效評價等工作,并配合做好審計、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協調督促加快專項資金的撥付。
(二)獲得制造業投資獎勵資金的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三)如發現申報單位有虛報、假報情況的,財政部門有權停止撥款或追回已撥資金;騙取、擠占截留和挪用項目資金或者其他財政違法行為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略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8日
(聯系人:張雄山;電話:3364392;OA郵箱、政務微信: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改與創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