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彻底整改。巡察问题反馈后,局党组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整改工作在市财政局党组领导下有序进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5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着力化解债务风险。每半年开展一次债务风险评估,2023年7月已对2023年债务风险情况进行预测,并就债务风险情况专题向市政府报告。11月17日,市财政局对存在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县区财政局发函提醒,督促其抓好收入工作,监测好债务风险水平,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 还本付息,确保不出现逾期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已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坚持全市一盘棋,优化项目谋划,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适当向县区倾斜。
二是严格落实暂付款管理。1.市直从2021年起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收回的存量资金优先用于消化暂付款存量挂账,截至2024年2月,存量挂账已按财政部要求完全消化2018年底及以前年度暂付款存量挂账。严格控制暂付款新增规模,按照财政部要求,把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款规模控制在当年两本预算支出的5%以内。2.加强对县区暂付款管理的梳理指导,要求县区全面梳理暂付款挂账情况,深入分析当地财力情况和项目保障情况,分析挂账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每月统计各县区暂付款挂账管理情况,形成台账报省财政厅。3.严格控制暂付款新增规模,原则上不再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建设项目借款和暂付财政资金,确需暂付的,在确保年度预算正常执行和年终前收回的前提下从严审批。4.严格执行借款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部门只能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安排借款,不得经预算单位再转借企业。借款资金仅限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5.建立健全清理清收暂付款机制。通过年度预算安排消化暂付款,根据挂账情况和消化计划,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支出,用于消化以往年度因财力不足挂账的暂付款。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于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及时通知单位上缴财政统筹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除在建项目及未结算完毕的项目支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收回的存量资金优先用于消化暂付款挂账;对于财政增收部分收入,优先用于消化暂付款挂账。
三是持续加强监测,做好调度,保障库款平稳运行。1.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三保”支付风险;2.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库款与财政专户资金往来管理;3.加强监控,全市每旬汇总监控库款保障水平,科学有序调度日常库款,加强对各县(市、区)资金支持,结合上级转移支付、市直库款保障水平、各县(市、区)重点支出需求等综合情况,测算调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强化库款调度频率,适当对库款持续紧张、资金支付存在较大压力的地区予以倾斜。省财政厅2023年1-2月库款重点关注名单已经剔除我市的县区。
四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1.做实催收工作。建立逾期贷款跟踪管理明细账和逾期贷款催收台账。通过每日催收、每周总结催收结果、每月统计催收台账和报告,不断总结催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针对不同层级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催收,对于有还款意愿的,增加催收频次,对于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增加催收手段,并同步整理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2.贷款审批科、会计核算科和受托机构明确职责,完善贷后管理机制。3.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公积金贷款逾期动态跟踪和监管,根据每日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回收失败原因类别统计人员清单,进行核实和提醒。4.自2023年8月11日起,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功能,逾期率呈逐月下降趋势。
存在问题二: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迅速落实学习,2023年5月12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10月13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11月1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视察清远讲话精神。二是机关党委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编列。机关党委书记把好审核关,及时查漏补缺。10月、11月,结合主题教育在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多次集中学习,并组织开展了7天读书班进行重点学习。三是在2022年9月15日印发《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和2022年6月21日印发的“三保”有关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印发《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落实党政机关牵头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存在问题三:政治站位不高,违规利用财政资金支付职工宿舍大院相关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厘清权属,落实追缴。市财政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问题整改,收回财政资金,全部缴入国库。二是成立业委会。成立清远市财政局宿舍大院业主委员会,市财政局宿舍大院已移交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彻底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修订《清远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完善体制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严肃财经纪律,堵塞风险漏洞。四是深刻剖析,对照检视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上,以该问题为反面警示进行研讨剖析,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四:抓收入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以清远市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专班为抓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千方百计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在税收、非税(储备林、矿产资源、河砂资源)、土地出让收入等方面发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3 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151.97 亿元,同比增长 7.8%,在全省各市中排第 7 位。二是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金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而带动税收增长。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办税力度,在行业协税护税、清理历史欠税及争取免抵调库指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成功完成2023年市县级税收收入目标。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投入力度,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充实经济发展后劲,壮大税源基础。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办公机制,畅通办税渠道。
存在问题五: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监管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殡葬费方面,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了解两区殡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缓收迟收的情况,下达提醒函,督促两区限期整改,及时划拨欠缴费用,截至2023年11月7日,清城区、清新区已整改完毕。二是城镇垃圾处理费方面,加强监督,督促市城综局追缴垃圾处理费,对应收未收的建立台账,及时更新数据。加大催缴力度,通过提醒函等方式通知清城区配合追缴。三是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室开展自查,掌握收费情况,排除整改缓收迟收问题。有关科室于12月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强化对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指导。
存在问题六:专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参照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对照省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起草我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定后,《清远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市政府名义于2023年11月22日印发。二是配合市卫健部门建立专项审计整改台账,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底,各县(市、区)已完成30个问题的整改。剩余4个问题,主动配合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积极对接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三是组织开展惠民涉农补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发展等两个领域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整改台账及整治行动工作报告并报省财政厅。督促英德市财政局迅速进行整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四是严格落实我局11月22日牵头修订印发的《清远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清府〔2023〕48 号文),切实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存在问题七:对社保基金存放管理监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及时督促县(市、区)上解资金。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下达文件《清远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32号),清算各县(市、区)2021-2022年度县级财政应负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助资金,并建立季度报送信息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每季度上报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10月26日发提醒函给各县区,督促县区限时整改清算资金未到位问题,并每周上报整改情况,截至去年底,各县区已全部上划清算资金完毕。二是强化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监管。于2023年6月6日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县(市、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务必将存放在县级财政专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保值增值管理。截至2023年底,8个县(市、区)已完成定期存放。
存在问题八:对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指导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印发《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列明了征地工作的支出范围,从“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做好总结评估后,再在全市进行经验推广。二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监管。1.从源头控制把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追加,在《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清财预〔2023〕14号)中明确提出要求:行政经费预算原则上较上年“只减不增”,继续严管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并从严审核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的“三公”经费预算调剂。2.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强调“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严禁年底突击列支“三公”经费、严禁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等行为。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托系统,有效开展执行监控;开展自查,适时开展重点检查。初步核实有关单位“三公”经费存在问题清单,10月26日下发有关通知,督促市本级涉及单位及清城区、清新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4.建立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12月,制定《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清财行〔2023〕54号),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存在问题九:对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工作组织保障。成立清远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其中农业农村科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农村财务方面的财会监督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农村财务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账人员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三是强化检查整治工作。主动对接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将了解发现的基层财务问题情况及时进行归纳分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2023年10月印发《清远市农村村级财务易发常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村级财务易发常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惠民涉农补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等两个领域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二次抽查核实。四是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积极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农村“三资”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存在问题十:专项债券管理重申报、轻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10月20日市财政局将债券政策有关文件整理打包发各县区财政局债务负责部门研究学习。11月29日,组织全市财政局债务业务骨干召开会议,重点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培训学习,提出通过穿透系统加强监管的工作建议。二是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进整改情况,每月10日前统计审核各项目的整改工作进展,并按照问题清单逐笔整改销号。截至2024年3月底,审计指出问题剩余1个项目正在整改(佛冈县)。三是加强项目储备质量,10月8日市财政局已提前组织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预申报,加强项目建设内容、投向领域、立项批复等要素审核,切实提高项目质量。
存在问题十一:对专项债券使用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确保整改到位,涉及的2个问题项目均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已经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复核确认。二是举一反三,对各县(市、区)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暂未发现存在类似情况。三是加强对各地专项债券使用的指导力度,2023年9月市财政局召开全市债务工作会议,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交流,切实提高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水平。
存在问题十二: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分类推进,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梳理债券项目清单,对债务项目分类施策,加快支出使用,争取在年内实现全部支出。二是强化督导通报机制。按月制定每月支出进度目标,督促各地区各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并做好定期通报,先后多次到县区项目现场督导项目进展。三是做好债券调整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各地区财政部门对无法按时支出的项目及时调整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2023年6月和9月根据省的工作要求先后组织了债券调整。12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专项债支出专题研究会,逐项分析未使用完毕项目的情况,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支出。
存在问题十三:预算编制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教育专户支出预算等编入年初预算,并要求单位细化到可执行项目,有效提升了预算编制完整性,减少了代编预算的规模,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度。二是结合“数字财政”系统的应用,模块化、标准化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督促预算单位做好前期工作,将所有支出项目编入年度预算,减少在执行期间追加预算的情况。三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流程,防止遗漏。在编制2023及2024年预算时,我局通过与预算单位就预算安排进行了多轮沟通、反复确认,并要求预算单位最终盖章上报,有效避免了遗漏预算的情况。
存在问题十四:统筹财政资金不充分,资金效益发挥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 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2022年起,将各单位9月底前未分配、已分配且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度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二是在年度执行结束时,将结转超2年的上级转移支付,及时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2022年底,市财政局已将市级财力结余资金统一收回财政统筹,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四是对照问题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关于列支项目、预算审查等相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率。
存在问题十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管理办法(清财绩〔2022〕1号),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各科室职责,严格按照项目入库阶段绩效目标评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审核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形成通力合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清府〔2020〕35号)文件要求,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复核、事前绩效目标评审等工作,落实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对评审结果为中低差的项目全部取消预算安排,实现了绩效结果应用硬约束。三是建设清远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模块,积极配合省厅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存在问题十六: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不及时情况、支出进度慢情况分派各业务科室落实整改。二是总结分析每月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将监控报告报省财政厅。三是为督促县区落实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市直实行调度资金与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挂钩机制,根据县区预测本月直达资金支出金额拨付本月第一批调度资金,对完成预测的直达资金支出的县区拨付第二批调度资金。经各地各部门同心协力,我市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显著上升。
存在问题十七: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支出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快民生实事资金支出,理清省十件民生各项目内涵,要求市直和各(县、区)对相关支出应列尽列,及时、如实填报各项目的支出数据。督促各级财政加快支出进度,将支出进度低的项目,分别落实到具体的县区、科室,指导整改,2023年我市的省十件民生实事十个分项的支出率全部达到或超过100%。二是做好2024年民生实事预算安排,不能确保支出的项目不安排预算。
存在问题十八:对县(市、区)“三保”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收到上级部门的提醒函后,2023年1月,班子成员带队到连州市开展“三保”实地督查,强化审核和指导,确保连州市“三保”不出纰漏,应发未发的补贴、慰问金已发放到位。二是通过运行监测系统,每月对各县(市、区)的“三保”保障情况、库款保障水平等进行监测,确保“三保”项目及时发放,并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及时进行提醒和库款支持,兜牢我市“三保”底线。三是发布“三保”信息时,提前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避免引起不良影响。
存在问题十九:公共交通出行财政保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结合目前公交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疫情解封后乘坐人数明显回升等因素,统筹市级财力,提高保障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考虑到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后企业获得的补贴大幅减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弥补2022年亏损,根据市财力情况在三年内拨付完毕。三是加强指导市交通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现市交通局正在准备申报资料。
存在问题二十: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督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科室依法履职,主动作为。2023年7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财政局2023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了规范和提高各科室(中心)内部管理水平;8月,重新梳理和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印发和组织各科室(中心)认真学习,并督促各科室(中心)根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依法行政,主动作为。二是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中被扣分的情况已每年立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小组,组织科室形成合力,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挂钩,提高信息工作重视程度、积极性。三是印发《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过程中,有法必依,并注重存档,通过书面形式与采购人沟通采购活动事项,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各类文书,并留存寄件回执,以便回溯。四是开展法制业务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模式,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实效。组织全局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学习会,分别于6月和12月邀请律师协会专家就民法典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运用等进行讲座授课。充分发挥省财政厅“财学”平台培训作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财税政策热点“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等专题讲座。
存在问题二十一: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从2023年2月底开展市本级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自2023年6月起开展重点复查工作,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二是2023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通知》,明确集采目录以内,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模式组织采购。集采目录外的项目,鼓励采购人采用远程异地评审采购。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包括对代理机构、集采购机构、采购人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顺畅投诉、举报渠道。四是主动汇报对接,重点围绕考核任务,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与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指导,找准差距不足,及时查漏补缺。
存在问题二十二:PPP项目投资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二十三:对扶持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兑现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12月18日兑现3家公司的2022年上市企业奖励。
存在问题二十四: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支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积极整改,院南路、院东路、粮食储备库工程、飞霞山风景区乐善山房维修改善工程、一江两岸亮化工程、飞霞山市民公园等6个项目现已支付完毕。二是对问题项目进行跟踪,对因涉法问题被强制执行或者存在楼堂馆所问题未整改到位等导致暂无法支付的1个项目,将与代建等部门密切沟通,待具备支付条件后及时支付尾款。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轻重缓急以及库款保障等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分期分批解决剩余的6个项目工程款。
存在问题二十五:制度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二十六:宣传阵地管理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二十七:保密工作不够严格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于2023年11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告知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二是落实定密管理工作,工作秘密文件严格落实定密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涉密人员管理。三是加强保密员对保密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于2023年11月组织各科(室、中心)保密员开展保密集中培训,同时通过网络推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
存在问题二十八:统战工作尚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存在问题二十九:财政系统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各科(室、中心)集中学习系统相关警示案例,组织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谈心谈话和家风家访等教育活动。二是局十楼“河清海晏 朗朗乾坤”主题廉洁文化室在原有硬件基础上,补充局内控制度汇编、各岗位廉洁风险梳理等“软件材料”。三是2023年10月印发《清远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并经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四是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关注用好“学习强国”APP、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市纪委监委“清远廉信”微信公众号等,落实常态化廉洁教育。
存在问题三十:内控内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完成修订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二是更新完善内控内审相关文件。2023年11月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通知》,结合我局风险分析情况,制定《清远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经局内控委审议通过。三是强化风险排查。2023年6月调整内控委员会成员,成立局内控核查小组。7月组织各科(室、中心)内控培训和对内部控制经济活动进行风险自查。8月至10月,专项核查小组对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公共关系风险进行重点核查,形成2023年内控核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报局内控委审定。结合内控核查情况,对存在问题逐层剖析,对局领导、各科(室、中心)、个人重新评估风险排查等级情况。四是全覆盖开展内审。2023年3月至4月对局6个下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市财政票据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0月出具内部审计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2022年已对局机关、事务中心开展内审。截至2023年10月,我局已实现对下属单位审计全覆盖。
存在问题三十一:下属单位未制定会议议事规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公积金中心、投资审核中心分别于2023年7月4日,7月19日、7月19日印发并执行各自的《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范围、议事要求和议事回避原则均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每年对各中心执行《议事规则》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存在问题三十二:聘员岗位安排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十三:项目招标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有关项目进行自查。经核实,该5个项目自主招标采购流程符合规定,没有发现违规情况。二是严格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做细做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今后的招标中没有排斥潜在供应商等方面的内容,也没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条款。三是加强项目考核工作,2022年9月-2023年9月的一个服务年度中,投资审核中心对每个项目均进行了考核,其中有7个项目对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四是避免专家重复情况再次发生,以后对自主招标采购的项目,将由事务中心联合监督分局对招标代理公司抽取专家过程进行监督并录像,确保抽取过程公平随机。
存在问题三十四: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分配办法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23年9月印发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参与清远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审核业务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历史习惯、5000万元以上项目占绝对权重的实际情况、成本控制需求以及评审部门习惯做法,规定“外派中介机构审核项目分为5000万元以下和5000万元以上(含)两部分。5000万以下的项目采用循环排号法进行分配,5000万以上的项目采用摇号法进行分配。分配方法在每次采购服务的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内予以明确。”今后新的服务周期将按此条规定严格执行。
存在问题三十五:投资审核中心个别项目核查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十六:机关食堂采购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立行立改,核实6家供应商资质,以及供货合同有效期,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采购智慧平台的培训,为下一步转为从省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进行公开采购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协调和取消个体食材供应商供货合同,按规定进行公开采购,选取供应商,同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2023年11月15日,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清远市财政局机关饭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按有关规定开展公开采购。
存在问题三十七:奖金及补助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十八:办公经费使用不够节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十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12月13日起,取消车辆统一管理,停止跨单位用车,改由市财政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独立管理本单位公务车辆。二是加强司机公务用车APP的使用培训,2023年10月27日组织全体司机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APP操作培训,减少错误操作导致记录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审批流程,不符合要求的用车一律退回。
存在问题四十:调查研究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机关纪委不定期抽取调研报告、心得体会进行“网络查重”检查。2023年10月对财政学会39篇科研论文进行了查重检查,对其中重复率较高的1篇不予评优。二是认真抓好“深调研”工作,制定《清远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围绕主题教育确定的12个专题调研内容,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每名局领导牵头1个课题开展深调研。三是抓好“真落实”,增强调研工作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推动作用。2023年11月27日以“成果汇报+交流发言+主要负责人点评”的形式召开市财政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情况清单》,推动调研成果更好转化运用。四是2023年10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对照检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存在问题四十一: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投诉反馈满意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收到12345热线工单后,主动联系诉求人,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或投诉,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耐心回复;对咨询类问题,指引诉求人完成业务办理。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线上利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公积金政策,线下举行“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2023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快乐健步行活动,现场展示公积金政策及解答市民咨询,减少市民因不熟悉相关政策而引起的投诉。三是主动与部门进行沟通。2023年4月份,公积金中心主动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12345热线的相关知识库数据进行更新,提供更多的业务问题答复内容参考,协调12345热线把“投诉企业未缴纳公积金”从投诉类工单更正为咨询类工单,避免咨询事项被分类为投诉事项。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公积金中心于2023年8月5日举办服务提升培训班,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和素养培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对于投诉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工单,都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对于个别服务人员确实出现服务态度不好、业务解释错误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并及时向市民作出安抚和解释工作。五是机关纪委后续持续关注12345热线统计情况,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科(室、中心)和岗位责任人落实整改。
存在问题四十二:会风不严,学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通报,各支部、各科(室、中心)也已开会通报有关问题,从上至下敲响警钟。会议迟到早退的3名责任人已向市纪委监委作书面检讨。二是机关纪委每月对上下班、会议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有关情况记录在册并进行通报,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笔记的检查,对党员干部学习心得进行“网络查重”抽检。如机关纪委对财政学会收集的科研课题论文进行了“网络查重”检查,共查重论文39篇,其中对重复率较高的1篇论文不予评优。
存在问题四十三:报账资料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补齐差旅费报账资料。对资料不齐的报账费用按要求进行补充情况说明或文件通知,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清远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清远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财务对差旅费报销相关票据严格审核,程序不符、票据不全的不予报销,报销时做到依据充足、报销和审批手续完善。二是去年11月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后结合财务工作需要,每年至少组织1场财务培训。由财务人员严格把关,确保报销时做到依据充足、手续完善。
存在问题四十四:无发票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1年6月起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清洁费用已将发票入账,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财务制度,做到严控把关、依据充足、报销和审批手续完备。二是对漏附发票的两个项目已按要求补充发票,后续将加强凭据、票据管理。
存在问题四十五:会计出纳未发挥互相监督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会计资料和报表签名制度,市财政局本级及所有下属事业单位落实会计和出纳在现金收付月报表、银行对账单上签字制度,确保做到互相监督、立行立改。二是2021年7月,公积金中心更换了新一代信息系统并实行了一系列做法,解决出现错账的隐患。包括:1.由旧系统单一的校验规则升级为整体接入风控中台,实时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校验,将涉及余额变动的在途业务金额进行冻结,待该业务审批通过并成功转账后,再进行业务、财务的入账。2.新业务系统实现业务账、财务账、资金账三账联动。业务发生且资金调用成功后,住建部结算平台返回银行流水号、转账成功标志等结算信息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待收到动账通知后和银行流水号进行匹配。3.停用提取业务冲账功能,同时,从2022年开始,增加手工核对个人账余额的机制。
存在问题四十六:预决算编制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下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关于列支项目、金额比例等相关要求,全面考虑开支计划,科学、规范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执行预算,下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和标准列支相关费用预算,及时按要求完成各专项支出的的支付手续,同时对各项支出进行梳理,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主动向财政部门进行追减申请,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不超预算安排支出。三是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规范核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市财政局预算审核科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市财政局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四十七: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四十八: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存在问题四十九:长期借用人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五十:支部活动组织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指导培训。机关党委加强对注协党支部支委的培训教育,及时将市直机关党支部的好做法提供给注协党支部参考,帮助其丰富支部活动,创新党组织生活形式。2023年9月以来,市注协第一、第二党支部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4次,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支部党员到红色基地参观2次。二是强化提醒督促。机关党委将注协党支部纳入每季度检查计划,并反馈需整改的问题清单。督促注协党支部纪检委员发挥职能,2023年11月机关纪委召开会议,指导提醒注协党支部纪检委员发挥职能,加强对所属党员的管理,对党员参与支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对无故缺席活动的党员开展提醒谈话等,多次无故缺席的,报机关纪委处理。
存在问题五十一:会议及谈心谈话涉嫌弄虚作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反省检讨。机关纪委就党务工作对第二党支部支委进行了提醒谈话,第二党支部和注协党支部已于去年11月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检讨,认真整改。二是加强检查把关。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加强对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谈话材料的把关。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一次检查把关,清单式列出需整改、补充的内容向支部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发现工作总结、谈话记录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一律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并作为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存在问题五十二: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有关党员入党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就落实整改征询市直机关工委,已按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补正、补充。二是机关党委对其本人和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肃对待入党相关材料,并在今后对入党材料严格把关,不符合标准不能审核通过。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党务知识的培训,新老党务工作者之间结对开展“传帮带”,提高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确保单位党务工作水平有质的提高。
存在问题五十三: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系统梳理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修改清远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二是统一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凡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填写审批表,做好证照及台账登记管理。三是对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审批后须变更行程的,必须重新审批,并就变更理由进行充分说明、提供合理依据。四是督促干部因私出国(境)返岗后、领取证照后,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证照交回人事教育科统一保管。五是机关纪委每年对人事教育科出国(境)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至少1次抽查。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五十四:未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五十五:未全面执行公务卡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立行立改,截至2023年10月,已为4名未办理公务卡人员办理个人公务卡。二是严格按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公务卡报销支出的审核工作,执行公务卡结算报账。
接下来,市财政局党组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到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保持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抓整改。二是持续发力,深化后续整改。对还未完全整改完毕的问题,总结整改经验、找到堵点难点,逐一开展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切实把问题原因症结找准,进一步理清整改思路,完善整改措施。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分析长期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利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发展思维抓整改,把抓好巡视整改与与中心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四是从严要求,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定期分析研究廉政风险隐患,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培育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3-3877208;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5号市财政局大楼701室;电子邮箱:qyczjgdw@126.com。
中共清远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