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涉嫌非法行醫罪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類型: 行政處罰(非法行醫)
供稿人: 陸 通
審稿人: 梁富文
檢索主題詞: 非法行醫、移送公安、牙科黑診所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簡介】
2023年3月16日,英德市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到英德市東華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臨街一場所正門左側樹立著一白底紅字的牙科招牌,招牌寫有“矯正醫牙補牙鑲牙洗牙”字樣和牙科聯系電話。執法人員隨即進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吳某在場,現場有牙椅、壓模、鑷子、義齒等牙科診療器械,詢問當事人有開展牙科診療活動,當事人吳某未能出示該地點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本人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其行為涉嫌非醫師行醫,經審批,于2023年3月16日立案。
【調查與處理】
經后續調查,執法人員在執法系統檔案查詢到吳某曾因非醫師行醫分別于2018年9月10日和2019年10月31日先后兩次被英德市衛生健康局進行行政處罰,現為再次非醫師行醫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7號)第一條和第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吳某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行醫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及《行政執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移送給公安機關。
2023年3月22日,英德市衛生健康局將當事人吳某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移送至英德市公安局。2023年3月24日,英德市公安局經審查決定予以立案偵查,目前吳某已被英德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23年4月3日,英德市衛生健康局對吳某涉嫌非法行醫罪移送公安機關案結案。
【法律分析】
在本案調查的第一現場,衛生監督員能及時開啟執法記錄錄像,對現場布局、藥械等進行錄像及拍照固定證據。檢查全過程中,吳某對衛生監督員的查處工作帶有抵觸情緒,對詢問的問題非常不配合回答,也不愿意提供身份信息,甚至聲稱要離場,現場雙方處于僵持狀況,取證可能隨時失敗。后及時聯系當地鎮政府、派出所、居委的工作人員到現場支持協助,在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及時控制現場,完成取證工作,最終推進案件順利辦理。
由于我國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未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本案中,吳某非法行醫被兩次行政處罰后,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繼續非法行醫從事牙科診療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因此,對于吳某涉嫌非法行醫罪,執法人員及時依法移送給公安部門,確保了案件的有效處理。
【典型意義】
非法行醫不僅侵犯了國家對醫療機構和醫務從業人員的管理秩序,同時也侵犯了就診人員的身體健康權利。如果任其野蠻生長,后果不堪設想。但非法行醫具有隱蔽性,欺騙性和復雜性等特點,因此查處困難。
?。ㄒ唬┓欠ㄐ嗅t流動性強,違法成本較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非法行醫者在停止非法行為后很容易又換一個地點重操舊業,非法行醫違法成本較低,導致非法行醫猖獗。
?。ǘ┍O督打擊難度大,監督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常常受到威脅。非法行醫可能存在社會的各個角落,在賓館、居民樓、美容院等場所都有分布,基層衛生監督員嚴重不足,無法及時有效發現。而打擊非法行醫必然會觸及非法行醫者的經濟利益,部分非法行醫者將監督執法人員視為他們的對立者,拒絕、阻撓、威脅的情況時常發生,甚至還會受到來自非法行醫者的不公正投訴舉報。
?。ㄈ┢茐脑\療秩序,擾亂醫療服務市場。非法行醫者往往沒有醫學知識和臨床經驗,他們從事診療活動的場所、人員、設備和技術水平都不符合要求,無法保證醫療質量。此外,像在本案例中的口腔診療行為的非法行醫致使傳染病感染風險也很高,不符合消毒要求的器械可能導致患者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等傳染病。同時,一些非法行醫者冒充醫務工作者,不僅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權益,也影響了醫務人員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