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一輛摩托車
上道路行駛
能同時涉及多少項交通違法行為?
罰款金額達到6200元!
前段時間
清新交警在清新區某路段
開展冬季整治行動時
發現一輛無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
迎面駛來
現場執勤警員
馬上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
檢查發現該駕駛人涉嫌醉酒駕駛
隨后
警員把駕駛人帶到醫院抽取血液
司法鑒定所從駕駛人的血液中檢出
乙醇成分為328mg/100ml
屬于醉酒駕駛
進一步核查發現
駕駛人還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套牌)
等4項交通違法行為
警員依法對駕駛人予以罰款6200元
強制拖移機動車的處罰
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 飲酒后,人容易反應遲緩,如果車速為60km/h,反應慢1秒,車輛已經跑出16.67米。
?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腳觸覺能力,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車距和車速。
醉酒駕駛危害大
心存僥幸“駛”不得!
安全才是離家最近的路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