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新修訂的《廣東省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并自2025年4月15日起實施。點擊查看??有調整!《廣東省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修訂出臺??
《標準條件》強化政治引領、突出改革創新,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構建科學規范高效的會計人才評價體系。修訂和印發實施《標準條件》是廣東省進一步深化會計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和重要階段性成果,對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強化政治引領,助力落實國家重大發展戰略 一是《標準條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立足落實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實施和高質量發展全局,將政治引領貫穿會計人員職稱評價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二是堅持“破四唯”和“立新標”并舉,在優化會計人員評價標準條件的過程中,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充分考慮會計職業特點、會計專業能力結構和新時代會計工作要求。三是通過增設港澳會計專業人才評價綠色通道等措施,進一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會計人才交流和互聯互通。《標準條件》的修訂和印發實施,為會計人才成長進一步創造良好政策環境,激發會計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高質量發展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有力的會計人才支撐。 二、突出改革創新,構建全方位會計人才評價體系 修訂后的《標準條件》共八章三十三條,包括總則、基本條件、助理會計師條件、會計師條件、高級會計師條件、正高級會計師條件、職稱破格申報條件以及附則,對評價標準、成果反映及組織實施等其中部分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一是更加注重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和全面性。《標準條件》堅持科學評價、客觀公正原則,進一步樹立以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為主要評價因素的政策導向,突出對會計人員能力素質特別是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全面考察。二是創新實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在高級會計師、正高級會計師評審中設置代表性成果清單,重點考量制度標準類、創新實踐類、理論研究類代表性業績成果的質量、原創價值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進一步豐富多元化的成果展現形式。三是將破格條件進行合并優化,調整了部分在實際操作中界定不夠清晰的業績成果要求。四是新增了《標準條件》的實施和監督管理要求。 三、堅持以人為本,持續優化會計人才發展環境 《標準條件》堅持問題導向,在修訂中充分吸納會計行業和會計人員的意見建議,重點解決會計行業發展和人才培養中面臨的突出問題,著力為會計人員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如對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并滿足相關注冊執業年限的會計人員,建立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便捷渠道。又如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培養工程畢業學員在符合規定條件前提下,可破格申報或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相應職稱等。上述破格條件的設置,打破了資歷、學歷等限制,為會計領域有突出創新能力和實際貢獻的優秀人才提供了發展的綠色通道,將進一步有效推動我省會計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