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局:
我局對清遠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深化廣清一體化加速構建清遠市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建議》(第2025015號)的會辦意見如下:
一、近年來,我市相繼出臺了《清遠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優化清遠市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其制定均嚴格依據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例如住建部印發的《“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提出到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提出發展目標,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將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粵東西北地區地級市中心城區列為積極推進地區,要求到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全省其他地區為鼓勵推進地區,要求到到2025年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
但考慮到我市裝配式建筑建設成本偏高、市場主體存在抵觸心理等諸多因素影響,為更好促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更好的完成省、市提出的目標任務,我局目前正在積極研究制定符合清遠實際的《清遠市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引導裝配式建筑健康積極發展。
二、對于取消工業投資項目的海綿城市設計要求,我局將在后續出臺的《清遠市海綿城市建設施工圖審查要點》中,對相關指標進行適時調整與優化。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9日
(聯系人:陳舒婷,聯系電話: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