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清遠市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統領,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助推清遠市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成績在全省的排名從2018年第20名、2019年第16名提升至2020年第13名,連續兩年穩步前進,法治建設工作取得長足進步;全省率先將“三師會審”方式引入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的行政裁決工作,獲得司法部通報肯定;31個村(社區)獲評廣東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單位,2個村被命名為第八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全過程。一是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負責同志在市委常委會會議上及時傳達中央、省委有關法治建設的“一規劃兩綱要”和“八五”普法規劃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精神。通過舉辦市政府常務會議法治專題講座、舉辦專題培訓班以及在《清遠日報》開設專欄等方式,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行政處罰法》,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法治能力,大力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清遠落地生根。二是精心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向市委常委會專題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政府規章草案等法治政府建設有關事項。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復議、林長制等專題“深調研”,突出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領域工作,著力解決全市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組織召開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的部署動員會議,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自查、整改、全面推進作出具體工作部署。三是有力有序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將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對8個縣(市、區)開展專項法治督察、為重點執法部門和重點窗口單位提供上門精準指導服務。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我市清城區入圍第一批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區)公示階段名單(粵東西北地區共4個,全省共9個)。
(二)持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一是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完成地方性法規《清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清遠市瑤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條例》的審查和修改論證。委托第三方對政府規章《清遠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開展立法風險評估,提高立法可操作性。充分發揮與廣東金融學院搭建構筑政府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作用,實現政府立法精細化、科學化。二是加強地方性法規實施工作。配合開展《清遠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執法檢查。將地方性法規實施工作納入法治清遠建設考評、依法行政考評考核指標,推動《清遠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清遠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清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出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意見191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備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各20份,并分別完成涉及計劃生育、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內容的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
(三)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共建清城區、英德市、佛岡縣3個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市知識產權律師庫,組織外經貿企業參加全省商務法律服務月活動啟動儀式暨外經貿企業合規建設專題講座,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二是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公布我市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33項,向市政府報送《清遠市司法局關于清遠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部署推動的情況報告》,向省司法廳兩批次報送典型案件材料。局共受理告知承諾制申請93份,向省司法廳報送告知承諾制典型案例3宗,其中1宗被省司法廳推送至司法部。三是形式豐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法治宣傳。組織開展12場次《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宣傳活動,派發營商環境宣傳小手冊2500多份;與清遠電臺合作在FM88.7的《以案釋法》欄目開展了一期專題宣講,為市民解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出臺后的新規定。
(四)持續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一是推動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制度。組織編制《清遠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二是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組織開展法律顧問業務能力提升培訓,搭建高水平的交流平臺,學習宣傳貫徹《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升法律顧問為黨委政府決策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建議工作能力。三是嚴格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宣傳解讀,提高專家論證報告、風險評估報告質量,決策集體討論情況如實記錄和存檔,對市政府及其部門合同、重大決策448份、政府常務會議議題178份依法進行合法性審查,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得到進一步落實。
(五)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持續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在市政府召開鎮街綜合執法落地問題工作安排會上作專題報告,推動解決鎮街綜合執法“接得住”問題。加強工作推進制度配套。建立工作推進情況通報、考評機制,發布執法典型案例。推廣應用清遠市行政執法信息平臺,覆蓋市、縣、鎮三級176家執法單位,實現綜合執法操作性、流程性、文書規范性的統一。加強業務指導、培訓。舉辦法治建設培訓暨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培訓班,培訓人員涵蓋85個鎮街綜合執法辦負責人。二是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認真開展年度執法案卷評查,首次邀請市檢察院、市民主黨派派員參與,進一步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制度落實。三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市行政執法部門100%完成2020年度行政執法數據在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的填報和公開,公示行政執法結果信息211652件,開展全過程音像記錄23161次,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7426件次,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六)持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基礎作用。全面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舉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共評議國家機關121個。深入開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題宣傳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基層廣泛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組織開展全市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考試。二是充分發揮行政復議、人民調解作用。穩步推進我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及時出臺改革實施方案,實現市縣兩級一體推進。2021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共178宗,直接糾正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含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的行政復議案件共29宗,占作出處理決定案件總數21.01%,綜合糾錯率(含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終止,共43宗)31.16%。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全市個人調解品牌工作室增至10個,行業性和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擴至30余個。今年以來,全市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共調解案件總數7623宗,其中成功7499宗,調解成功率達98.3%。三是有力推進行政裁決、行政應訴工作。全省首創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行政裁決“三師會審”新舉措,不斷完善行政裁決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責任,推行行政應訴敗訴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雙報告”制度。
(七)持續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智慧建設。建設清遠“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在“清遠司法”微信公眾號平臺中接入“智慧司法”法律服務模塊,實現智能法律咨詢、查詢、業務預約等功能。二是提高公證行業、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市國信公證處派員前往陽山和連州開展巡回辦證197件,開通并辦理遠程視頻公證業務6宗;協調廣州市南方公證處幫扶陽山公證處。法律援助機構以文藝表演、法治宣講、法律咨詢、法治體檢等形式開展志愿服務和宣傳活動93場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256件,提供咨詢6130件,并開設法律援助減證便民事項18個。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制定《清遠市法律援助事項補貼辦法》,提高法援案件補助標準。三是開展律師、公證和司法鑒定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對全市465名社會律師進行排查,對2名律師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2名律師違規行為作出行業處分;對3家司法鑒定機構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3家司法鑒定機構和8名司法鑒定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理。
二、存在問題
2021年以來,我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薄弱環節,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基礎仍然薄弱,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推進不夠順暢,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服務水平有待完善和提高等。這些都需要加以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接下來,我局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廳重點工作,抓緊實施我市2021-2025年法治建設規劃和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重點研究解決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遇到的新問題,充分發揮法治督察利器作用,以法治清遠建設、依法行政考評和專項法治督察為抓手,促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不斷夯實,著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和水平,以堅實的法治保障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