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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清遠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清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

時間:2012-08-21 16:00:00 來源:市政府 訪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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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2012〕113號

關于印發清遠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清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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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現將《清遠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清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婦兒工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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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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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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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尺度。婦女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婦女發展是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中維護婦女權益,在維權中促進婦女發展,是實現婦女解放的內在動力和重要途徑。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推動男女平等,對實現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2002年1月30日,清遠市人民政府頒布了《清遠市婦女發展規劃(2001-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以政府為責任主體,把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健康、社會保障、環境和法律保護等方面的基本利益列為優先發展領域進行科學規劃、貫徹實施。十年來,清遠市委、市政府將婦女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為婦女發展提供組織、政策、資金保障,全市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積極采取措施攻堅克難,實施成效顯著,婦女規劃各項主要目標基本實現。婦女就業比例相對穩定,婦女的經濟參與能力顯著增強;婦女參政比例逐年提高,婦女參政議政能力不斷提高;婦女受教育水平不斷提升,男女受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婦女的衛生保健工作進一步得到重視,婦女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婦女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婦女的生存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過去的十年,我市的婦女工作和婦女事業取得了飛躍式的發展和進步。

但是,由于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和傳統觀念影響,我市婦女發展仍然面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比如城鄉、區域之間的婦女發展不平衡,婦女在平等享受教育、衛生保健、社會保障等權利和公共服務等方面仍有很多的薄弱環節。在社會發展轉型時期,各階層婦女利益需求也呈現多元化,婦女的生存、發展與保護方面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依法維護婦女權益,全面促進婦女發展,進一步推進男女平等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

未來十年,是我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關鍵時期。我市也進入了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和協調發展新的歷史階段,進入實現富民強市,加快轉型升級,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質量,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數,實現清遠發展二次跨越的關鍵時期。我市婦女發展和婦女事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將迎來更多新的挑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以《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和《廣東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為指導,按照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市婦女發展水平和狀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提高婦女社會地位,優化婦女發展環境,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建設,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促進婦女的全面發展,促進兩性的和諧發展,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的同步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從婦女生存發展的需求出發,著力解決關系婦女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努力實現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各方面的全面發展。

2.堅持男女平等,促進兩性和諧發展。注重社會公平,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有關政策,構建先進的性別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進一步縮小兩性社會地位差距。

3.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婦女協調發展。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制度建設、資金投入、項目布局等措施,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社會群體之間婦女在收入水平、生活質量、文化教育、醫療保健、社會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

4.堅持婦女參與,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依法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尊重婦女的主體地位,引導和支持婦女在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中,實現自身的進步和發展。

二、總目標

進一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婦女的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婦女的受教育程度持續提高;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婦女的經濟地位明顯提升;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婦女的參政水平不斷提高;保障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婦女的社會福利水平顯著提高;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環境決策和管理,婦女的發展環境更為優化;保障婦女權益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到2020年,我市婦女發展整體水平有較大幅度提高。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衛生服務。

—女性人均預期壽命延長。

—到2020年,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80%以上。宮頸癌和乳腺癌的早診早治率提高,兩癌死亡率降低。

—建立婦女健康檔案。到2020年,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

90%,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80%以上。

2.提高孕產婦醫療保健水平。

—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5/10萬以內。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距,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降低。

—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其中城市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農村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87%以上。

—全市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8%以上,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6%以上。

—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降低。

3.婦女享有優質避孕節育計生服務,人工流產率降低。

4.婦女艾滋病、性病感染率得到一定控制。

5.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提高。

6.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提高,城鄉婦女體質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率90%以上。

策略措施:

1.提高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婦幼保健機構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合理布局,原則上每個行政區域應有一個婦幼保健機構。加強農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每個鄉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街道都有一所規范化建設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都有村衛生站。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政策,按照婦幼保健機構等級建設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建設,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婦幼保健相關職能科室建設。加強婦女保健特色專科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婦女保健相關項目工作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力量,嚴肅查處危害婦女健康的非法行為。

2.加大婦幼衛生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加大對婦幼衛生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增加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婦幼衛生經費投入。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財政經費保障機制,縮小城鄉和地區之間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距。提高政府衛生支出比重,重點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發展。針對嚴重危害婦女健康的問題,不斷加強婦幼安康工程實施力度,不斷豐富婦幼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推動設立婦女重大疾病防治基金。

3.積極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政策,到2020年,全市婦女逐步享有免費孕前醫學檢查和產前醫學檢查。有效控制初生嬰兒的殘障率和死亡率。加快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農村婦女“兩癌”檢查項目、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

4.建立婦女健康檔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通過接診、入戶服務(調查)、疾病篩查、健康體檢等多種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婦女健康檔案。不斷完善婦女健康信息庫,逐步建立全市互聯互通、功能完備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資源共享。

5.加強婦女常見病普查普治工作。建立婦科疾病普查普治規范化流程,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加大宮頸癌、乳腺癌防治專項資金投入,逐步實現免費“兩癌”檢查。提高醫療保健機構“兩癌”診治能力,對貧困和重癥患者治療給予補助。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有針對性地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提供規范化的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降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率。提高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和選擇科學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預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產。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活動。強化男女共同承擔避孕節育責任意識。

7.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為孕產婦建立保健手冊,進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產褥期保健和產后42天健康檢查。加強產科建設和婦幼保健人員醫療技術培訓,提高產科服務質量和孕產婦衛生保健水平。健全危重孕產婦急救網絡,保證婦幼保健院、中心鎮衛生院救護車配備,推廣適宜助產技術,加強孕產婦危重癥救治。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控制剖宮產率。

8.加強流動婦女衛生保健管理。完善流動人口婦女服務機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婦女享有與流入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加強流動人口婦女孕產期保健管理,提高流動孕產婦系統管理水平。衛生行政部門將流動人口孕產婦保健納入醫療保健單位綜合目標考核內容。

9.積極開展艾滋病、梅毒等性病傳播的防控工作。針對婦女重點人群加強宣傳教育,推廣有效干預措施。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打擊吸毒、嫖娼賣淫;加強對采血機構和血制品生產單位管理;預防艾滋病、梅毒母嬰傳播。將艾滋病、梅毒檢測與咨詢納入婦幼保健常規服務,孕產婦艾滋病、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80%和70%,對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0%以上。

10.加強婦女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組織科研攻關,加強對影響婦女健康因素和干預措施研究。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推廣促進婦女健康的新技術和適宜技術。

11.提高婦女自我保健能力和營養水平。加強營養健康知識普及宣傳教育,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健康教育信息與咨詢服務,提高婦女自我保健和利用衛生服務的能力。完善健康教育網絡,倡導健康生活方式、良好行為習慣和科學膳食結構,對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干預。

12.提高婦女精神衛生服務水平,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建立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絡,重點推進以社區衛生機構為基礎的精神衛生工作,社區機構逐步配備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心理咨詢、輔導和干預。

13.引導和鼓勵婦女參加全民健身運動。充分利用現有體育設施,在社區、公園興建健身場所,為婦女健身提供條件。加強對老年婦女、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教育工作全面貫徹性別平等原則。

2.到2015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

3.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女童輟學現象。

—在保障小學適齡女童100%入學率的基礎上,確保5年保留率達到99%。

—初中女童毛入學率達到100%,適齡女童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

—保障殘疾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適齡殘疾女童入學率達到97%。

4.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女生高中階段毛入學率2020年達到90%以上。

—降低女生高中階段輟學率,確保貧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階段教育。

—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5.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以上。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

—到2020年,企業女職工普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

—農村婦女普遍接受實用技術培訓。

—在職婦女平等接受繼續教育。

7.提高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新增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

8.困境婦女優先獲得教育培訓支持。

9.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在各級各類教育教學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性別平等。在有關教育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制定、修訂和評估中,增強性別視角。將性別平等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在課程與教材相關指導機構中增加社會性別專家,建立對課程評價和教材的性別評估制度。探索在中小學逐步開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精神”為核心的女性教育。

2.基本消除女童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現象。加強農村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師資培訓,縮小城鄉差距。全面落實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每個適齡女童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或就學困難失學。提高家長依法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自覺性。建立健全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女童輟學制度,加大各地管理、督查和勸學工作力度,確保適齡女童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

3.加大財政對困境女童的扶持力度。確保貧困家庭女童、留守女童、流動女童和殘疾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建立健全關愛留守女童健康成長的扶助體系。結合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就讀為主的原則,多形式多途徑保障進城務工隨遷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健全特殊教育保障體系。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工程,全面滿足初中女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貧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階段教育。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生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培訓。

5.提高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實貧困女大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婦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加強婦女理論研究和高等學校女性學學科建設。增加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研究項目,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女性學相關專業和課程,培養女性學專業人才。

7.加強婦女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堅持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方針,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提供更多機會和資源。為困境婦女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加大農村婦女免費技能培訓,為失業婦女提供多形式職業教育,為殘疾婦女提供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會,為失學大齡女童提供補償性教育。

8.為婦女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機會和資源。推進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連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構建婦女終身教育體系。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機會。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大力支持農村婦女接受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婦女科技致富能力,促進農村女性勞動力轉移就業。

9.促進婦女參與社區教育。加大力度建設基層婦女教育培訓機構,統籌開發社區教育資源,發展多樣化社區教育模式,豐富社區教育內容,滿足婦女個性化的學習和發展需求。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獲得經濟資源的平等權利和機會。

2.消除歧視,促進男女平等就業。

—城鎮從業人員女性比例保持在42%以上。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女性比例達到35%。

3.確保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經濟權益。

4.男女非農就業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縮小。

5.保障婦女勞動權利,實現男女同工同酬。

6.緩解婦女貧困程度,減少貧困婦女數量。

—到2020年,企業女職工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達到90%以上。

—農村技能培訓女性比例達到總培訓人數的45%以上。

7.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8.保障流動婦女、留守婦女勞動權益。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縮小男女兩性在分享經濟決策權上的差距,拓寬婦女平等參與經濟決策的機會和途徑,提高婦女參與經濟決策及管理的水平。

2.保障農村婦女土地經濟權益。落實和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政策,糾正損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村規民約,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土地、技術、信息、信貸、資本等資源,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生產經營權、宅基地分配權、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等權益。

3.引導和幫助婦女就業和自主創業。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辟適合婦女特點的就業領域,推動婦女在新興產業和行業就業,為婦女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和就業崗位。宣傳女性就業典型,引導和激勵婦女創業。完善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技能培訓、小額貸款扶持、跟蹤指導等措施,支持和幫助婦女創業。引導婦女興辦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發展科技型企業。

4.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完善女性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政策,通過定點、定向和掛鉤形式,加強婦女職業培訓,強化高校、高新科技行業和信息產業女性人才培養,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中女性的比例。引導婦女積極參與自主創新、科學研究和技術改造,建立梯隊式的女性人才鏈,實現女性人才隊伍的協調發展。

5.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健全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網絡,重點監控對婦女勞動保障權益受侵害比較嚴重的環節。推進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和履行社會責任的制度建設,為婦女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

6.有序推進農村婦女實現非農就業。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減少制約婦女勞動力非農轉移的制度障礙。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加大農村婦女的轉移培訓力度,增強其非農就業和適應城鎮生活的能力。

7.幫助困難婦女就業。制定扶持政策,為失業女性、殘疾、貧困以及單親特困母親、零就業家庭婦女提供經濟援助和就業幫助。實施城鄉貧困婦女小額信貸項目。鼓勵支持以婦女為主的扶貧經濟實體發展。

8.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別歧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和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限制女性結婚、生育。強化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系建設,保障婦女獲得平等就業權利。

9.提高農村婦女的收入水平。開展形式多樣、適合農村婦女特點和具有市場導向性的職業培訓,突出實用技術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組織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和相關培訓。為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提供就業、技術、金融服務和支持。鼓勵農村婦女發展二三產業,幫助農村婦女增收致富。

10.保障女職工的特殊勞動權益。提高女職工“四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保護意識。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保障女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提高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規范用工時間,合理安排勞動量。將女職工勞動保護作為勞動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的重點內容,依法查處侵犯女職工權益案件,及時處理涉及女職工的勞動爭議案件。

11.保障女職工職業安全。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不斷優化女職工工作勞動條件,加強對重點工種和重點崗位的婦女勞動安全教育和保護,確保女職工按規定享受職業安全健康體檢。不斷完善女職工“四期”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管理與監督,降低婦女職業病發生率。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參政議政比例。

—市、縣(市、區)人大、政協領導班子至少各配1名女干部。

—市、縣(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2.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比例。

—市、縣(市、區)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中,應各配備1名以上女干部。

—擔任市、縣(市、區)級黨委、政府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

3.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

—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村“兩委”女性比例提高,村委會成員中應當至少有1名婦女,村委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女村委會主任比例達到10%以上。

4.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渠道。

—企業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代表比例提高。

—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女性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相關政策。積極推動有關單位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

2.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和對婦女在推動國家民主法治進程和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中重要作用的認識,以及對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3.完善婦女平等競爭機制。為婦女提供平等競爭機會,促進優秀婦女人才進入決策層和管理層。健全監督機制,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企事業單位人員時,不得對女性提高標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女性;在干部選拔、晉升時,保障女性不受歧視。

4.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不斷擴大基層女干部來源。通過培養、交流等形式,選拔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加強女干部儲備,抓好女干部理論業務培訓和實踐鍛煉,加強教育管理,提高女干部的整體素質。

5.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完善和落實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確保村委會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居委會女性比重進一步提高。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鼓勵女大學生到基層工作、支持流動人口中的婦女參與基層事務管理。

6.推動女職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以公開、透明、擇優的選拔原則,采取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選拔更多中、高層次女性管理人才,不斷提高國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

7.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影響婦女生存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涉及婦女根本利益的重大決策時,應聽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婦女組織和婦女群眾的意見。鼓勵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積極提交議案、提案。大力發展重要行業、領域和民間婦女社團組織,增加婦女參政議政影響力。

8.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視婦聯組織在培養選拔女干部、推動婦女參政議政方面的意見建議,把婦聯組織的婦女人才庫作為組織部門培養選拔女干部的重要來源。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婦女參保實現應保盡保。

2.形成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體系。

—到2020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率達到90%以上。

—到2020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保障覆蓋率達到98%。

3.完善城鎮女職工工傷保險與失業保險制度。

—有勞動關系的女性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城鎮女職工失業保險覆蓋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4.完善城鄉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及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殘疾人康復設施能基本滿足殘疾人康復需求,婦女享受社會福利程度和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快完善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服務體系、社會救助體系相關政策,制訂發展規劃和規范管理標準,為婦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提供制度保障。

2.加快推進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統籌社會保障資源在城鄉、區域之間的均衡配置,率先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婦女社會保障水平。

3.進一步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努力推動城鎮女職工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不斷提高城鎮女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率。切實保障女職工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4.形成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體系。以職工生育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依托,完善城鄉生育保障體系,覆蓋所有城鄉婦女。重點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基本生活和醫療保健需求。

5.穩步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擴大婦女常見病、多發病保障范圍,穩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水平。

6.為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為符合條件的重度和貧困殘疾婦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提供財政補助。多渠道保障殘疾貧困婦女基本生活。不斷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市、縣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使殘疾人普遍享受康復服務。

7.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落實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鼓勵發展非贏利性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專業社工隊伍服務和項目管理等形式,提高社區的養老照護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大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力度,使廣大老年婦女享受優質便捷的社會化服務。

8.提高婦女享受社會福利的程度。完善社會福利體系,對婦女最低生活保障應保盡保,穩步提高老年津貼。

9.加大困境婦女社會救助力度。將單親特困母親和貧困、殘疾、失業、老年等特殊困境婦女的扶貧救助按照有關政策優先安排,并多渠道整合社會資源,在創業、就業、生活、醫療、照看等方面盡量提供救助和扶持。采取有效措施,對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農村純女戶、軍人烈士家屬等給予優先照顧,提高其社會保障水平和社會福利標準。發展慈善事業,培育和鼓勵社會各類慈善資金為困難婦女提供救助。

(六)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營造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

—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社會性別意識。

—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社會管理與家庭等相關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加強婦女理論研究會及婦女活動陣地建設,為婦女搭建展示自身魅力與價值的平臺。

2.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婦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十分鐘文化圈”、農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到2015年,文明村鎮創建覆蓋面達到80%以上;到2020年覆蓋面達95%以上。

—到2020年,衛生鎮、衛生村普及率分別達到50%、70%。

3.家庭環境和諧,婦女生活質量提高。

4.婦女享有適宜的人居環境。

—力爭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90%,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到2020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農村自來水普及率、農村生活飲用水合格率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婦女的環境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5.倡導綠色環保生產生活方式,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6.提高婦女應對自然災害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強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教育納入各級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列入中、小學基本常識教育中。采取多種宣傳形式,提高全社會的性別意識,營造男女平等競爭、和諧共進的輿論環境。大力開展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專項宣傳教育,增強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公眾參與度和社會影響力。

2.將性別意識納入傳媒和文化藝術工作。大力宣傳先進婦女典型,充分展示婦女參與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價值和貢獻,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女性形象,營造尊重婦女的社會氛圍。禁止在網絡等媒體中出現貶抑、否定婦女獨立人格等性別歧視現象。積極推動各級廣播電視媒體制作、播出宣傳性別平等和婦女兒童發展內容的公益廣告。加強對媒體從業人員的專題培訓,提高其社會性別意識。

3.提高婦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實施文化強市工程,實現基礎文化設施全覆蓋。逐步完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到2020年,全市每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面積達1200平方米。廣播電視全面實現戶戶通。在主要媒體創辦女性專題欄目。市級主要媒體率先并引導縣級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創建女性專題欄目,倡導積極、理性、健康的婦女風尚。提高婦女運用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尤其是為山區、農村和流動人口中的婦女學習和運用大眾傳媒提供條件和機會。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等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幫助邊遠地區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

4.加強對女性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高婦女護理、保健及衛生用品的送檢率和合格率,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產品。保障婦女合法的消費權益。

5.建設文明和諧家庭。開展以家庭美德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倡導文明和諧的家庭關系及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全婚姻家庭咨詢服務網絡,鼓勵婚姻家庭指導師、專業社會工作者、心理師等參與咨詢服務,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質量。

6.大力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普及活動。多形式、多渠道宣傳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積極引導兒童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吸納婦女參與家庭教育研究,推廣家庭教育成果。

7.增加女性可自我支配的時間。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在社區優先發展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的公共服務。倡導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家庭責任,使女性擁有更多時間用于自我完善與自我發展。

8.為婦女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推進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文明村、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綠色學校、綠色家庭和綠道網建設,建設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改善生態環境,減少環境對婦女的危害。城鎮公共廁所建設更加滿足實際需求。在公共場所設施建設中,從性別視角合理設置男女廁位比例。組織動員婦女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增強婦女環保意識,促進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綠色消費和低碳生活。

9.在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務。通過宣傳培訓,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吸收婦女參與相關工作。加強對災區婦女的生產自救和就業指導。

10.加強婦女發展問題研究。建立并完善各級婦女研究陣地,鼓勵和資助社會各界加強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婦女理論及婦女發展等問題的研究,為全市婦女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支持。加強促進婦女發展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增進與國內外婦女組織的友好往來。借鑒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與成果,創新和提升清遠婦女發展水平。

(七)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促進男女平等的政策不斷完善。

2.建立健全政策的性別平等審查機制。

3.婦女普法教育不斷加強。

—到2015年,婦女法律普及率達到90%,到2020年,達到98%以上。

4.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權益。

5.維護農村出嫁女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6.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

—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率。

—為婦女提供法律保護和社會救助。

7.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8.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行為。

—逐步構建挽救幫助失足婦女的社會機制。

9.嚴厲打擊侵害婦女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降低侵害婦女的刑事案件發案率,提高破案率。

10.建立健全婦女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維權服務網絡。

—初步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

—到2015年,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婦女維權工作服務網絡。

策略措施:

1.貫徹和落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針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推動制定和修訂相關政策,保障婦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財產、勞動、社會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權利。引導和鼓勵廣大婦女通過多種途徑,有序參與立法活動,發表意見和建議。

2.加強對我市出臺的政策中違反男女平等原則內容的審查。依法加強對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法規政策的備案審查,對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條款和內容進行清理。

3.大力宣傳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把保護婦女合法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納入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組織面向城鄉婦女的專項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護法》、《廣東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從2012年開始,定期發布分地區、分領域的婦女權益狀況報告。

4.加強社會性別理論培訓。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司法和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結合實際開展有關婦女發展規劃、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司法和執法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

5.加大執法和司法過程中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力度。積極探索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外嫁女權益訴求問題,優先審理涉及婦女的矛盾易激化和嚴重影響婦女生活的訴訟案件。在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切實保護婦女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鼓勵和推薦符合條件的婦女擔任人民陪審員,鼓勵和推薦有專業背景的婦女擔任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或人民監督員。

6.維護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婦女權益。在離婚案件和繼承案件審理中,切實保護婦女的婚姻自由權、財產權、子女撫養權和繼承權。提高對農村失婚婦女生活保障問題的關注,積極整合各方資源提供幫助。打擊重婚、包養婚外情人行為,依法懲處危害婦女婚姻家庭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7.維護農村出嫁女合法權益。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通過集體協商等有效方式,幫助認定出嫁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引導農村建立健全體現男女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及時處理、糾正侵害出嫁女合法權益的行為,保障出嫁女依法平等獲得土地征收補償費、股份分紅和其他經濟補償,享有與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各項土地權益。

8.有效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明確用人單位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針對潛在受害人群,加強性騷擾的防范教育。

9.堅決打擊一切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奸淫幼女、強奸婦女、猥褻侮辱婦女、賣淫嫖娼、強迫婦女賣淫陪侍等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婦女防范拐賣的意識,加大對拐賣婦女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10.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多部門聯動機制,強化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積極調處涉及家庭暴力矛盾糾紛,為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提供法律幫助、心理輔導和社會救助。

11.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法律援助經費,優先向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加強法律援助建設,支持婦聯、工會、共青團和殘聯建立法律援助分支機構,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社會組織、高等學校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和援助。

12.為婦女提供司法救助。為經濟困難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或免交。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對因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婦女實行國家救助,保障受害婦女的基本生活。

13.推動社會參與婦女維權工作。整合社會資源,扶持婦女維權和服務機構發展,鼓勵民間機構、非政府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義工和志愿者為婦女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健全婦女維權工作站和探索建立婦女庇護所,完善12338婦女熱線,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法律、生活、心理幫助。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依據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政府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根據規劃要求,承擔規劃中相應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二)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將婦女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三)保障婦女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經費投入,并隨經濟增長逐步增加。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婦女的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事業發展。

(四)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考核問責制,將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兒工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兒工委全委會、聯絡員會議,匯報交流實施規劃的進展情況。加強市婦女工作機構建設。各級政府相應配備監測統計工作人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大力培育和發展婦女工作組織,鼓勵其積極參與婦女培訓、婦女維權、婦女就業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探索總結實施規劃的工作方法。及時開展對婦女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對婦女發展領域的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婦女發展和婦女工作規律。在規劃實施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和創新立項攻堅、項目實施、實事化運作等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原則,及時總結推廣具有實效和創新的經驗,促進規劃的全面實施。市婦兒工委每五年召開一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規劃實施經驗。

(六)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婦女工作者、廣大婦女和全社會,廣泛宣傳國家綱要和規劃,宣傳規劃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婦女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七)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關內容和婦女保護法規政策納入各級行政學院課程。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培訓計劃,開展對相關工作者的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業務培訓與研討,增強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機構相關人員、相關專業工作者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

(八)鼓勵婦女參與規劃的實施。注重發揮婦女的作用,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工作內容。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評估、中期監測評估和終期監測評估。科學設定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確定重點監測指標和評估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建立重點監測統計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和規劃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和調整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和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

(二)機構職責。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工作機制,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監測評估工作機制包括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單位的統計、業務和信息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統計監測,培訓相關工作人員,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年度監測報告等。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業務人員和相關專家組成,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等。

(三)措施保障。各級政府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落實監測評估人員。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規劃實施。

(四)基礎建設。規范和完善與婦女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市和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加強監測統計隊伍建設,加快監測統計的信息化、自動化建設,建立監測數據網上報送系統,建立和完善市、縣(區)婦女發展監測數據庫。

(五)工作要求。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各級??婦兒工委向上一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各級婦兒工委對??下級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保證監測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各級監測組要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完善規劃實施達標情況預警督辦制度,為促進規劃目標如期達標發揮警示監督作用。規范各級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加快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各級評估組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各級有關部門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本部門評估報告。

清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

兒童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也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為兒童提供良好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及參與的機會和條件,為兒童健康成長奠定重要的基礎,是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責任。貫徹兒童優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則,最大限度地滿足兒童的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兒童的潛能,造就高素質的新一代人才,是推進清遠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迫切需要。

2002年1月30日,清遠市人民政府頒布了《清遠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以政府為責任主體,把兒童在教育、健康、環境和法律保護等方面的基本利益列為優先發展領域進行科學規劃和貫徹實施。十年來,清遠市委、市政府將兒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為兒童生存發展提供組織、政策、資金保障,全市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積極采取措施攻堅克難,實施成效顯著,兒童規劃各項主要目標基本實現,我市的兒童工作和兒童事業取得了飛躍式的發展。兒童健康水平明顯提高。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反映嬰幼兒生存質量的重要指標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繼續下降。全市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情況一直控制在較低水平。2010年,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8.89%,比2000年提高27.97個百分點。孕產婦死亡率降為18/10萬,比2000年降低33.87個10萬分點;兒童受教育水平不斷提升。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0.91%,比2003年提高30.73個百分點。全市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率達到99.68%。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114.81%,比2000年提高21.06個百分點。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3.08%,比2000年提高52.58個百分點;兒童的合法權益受到有效保護,兒童弱勢群體民生問題得到更多的重視和關注,兒童成長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得到優化。

但是,由于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和制約,我市兒童發展仍然面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比如城鄉、區域之間的兒童發展不平衡,兒童健康保障需要進一步改善;教育公共資源均等化問題仍需改善;弱勢兒童群體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流動、留守、流浪等困境兒童的生存發展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兒童生存和發展的生態及社會環境還有待改善;兒童工作機制和能力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未來十年,是我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關鍵時期。我市也進入了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和協調發展新的歷史階段,進入實現富民強市,加快轉型升級,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質量,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數,實現清遠發展二次跨越的關鍵時期。這將為我市兒童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條件,我市兒童發展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為推動我市兒童事業持續發展,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以《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和《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為指導,按照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水平和狀況,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以優先保護、平等發展、扶貧濟困、普惠福利為重點,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的健康、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法保護原則。在兒童身心發展的全過程,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利,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2.兒童優先原則。在制定政策、規劃和配置公共資源等方面,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兒童成長的需求。

3.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在處理與兒童相關的事務時,充分考慮兒童身心發展特點,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

4.兒童平等發展原則。為所有兒童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確保兒童不因戶籍、地域、性別、民族、信仰、受教育狀況、身體狀況和家庭財產狀況受到任何歧視,保障所有兒童享有發展的平等權利與機會。

5.兒童參與原則。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鼓勵、支持兒童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特別是參與兒童發展規劃和兒童自身事務,暢通兒童表達渠道,重視吸收采納兒童意見。

二、總目標

完善覆蓋城鄉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兒童身心健康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享有更高質量的教育;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建立和完善適度普惠的兒童福利體系;提高兒童工作社會化服務水平,創建兒童友好型社會環境;完善保護兒童的政策體系和保護機制,依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到2020年,兒童整體素質明顯提高,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持續的人力資源和強有力的智力儲備。

三、優先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提高出生人口質量。

—降低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重癥地中海貧血、重度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癥等高危出生缺陷發生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2。

—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

—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以縣為單位降低到1‰以下。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95%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90%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嬰傳播率,通過母嬰傳播的兒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

2.降低兒童死亡率,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

—嬰兒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18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6。

3.提高兒童健康水平。

—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學生貧血患病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3。

—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降低到7%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5%以下。

—提高中小學生《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

—控制中小學生視力不良、齲齒、肥胖和營養不良等兒童常見多發性疾病和結核病、艾滋病、乙肝等傳染性疾病。

4.兒童衛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

—納入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達到95%以上。

—到2020年,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80%以上,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到95%以上。

—保障流動兒童獲得與戶籍兒童同等的兒童保健和計劃免疫接種服務。

—中小學生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5.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提高適齡兒童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增加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婦幼衛生經費投入,提高兒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促進兒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加強婦幼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落實相關人員編制政策,按照婦幼保健機構等級建設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建設。兒童保健專業技能培訓每年覆蓋50%的鄉鎮和社區,以及40%的兒科和兒童保健科醫護人員。加強區域性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和學校衛生室的建設,落實校醫和保健教師的配備。加強農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增強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婦幼保健相關科室建設。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加強婚檢知識宣傳,繼續實施免費婚檢政策,規范婚檢內容,改革婚檢服務模式,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加強孕產婦保健管理。推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開展產前篩查、產前診斷服務,不斷提高產前篩查和診斷水平,重點針對重癥地中海貧血、重度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癥設立專項防治項目,為高危人群提供免費篩查和診斷,將治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制度。健全新生兒疾病篩查網絡,在所有助產機構中落實采血和聽力初篩,加強篩查實驗室規范化建設和質量控制,落實陽性患兒的轉診、確診、治療及隨訪,提高新生兒疾病篩查率,逐步擴大篩查病種,并為貧困患兒提供救助。加大力度宣傳出生缺陷防治知識,服務對象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建立全市性的出生缺陷和兒童殘疾信息網絡,實現各部門、各系統之間數據的互通、共享。

4.加強兒童疾病防治。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加強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規范預防接種行為。以城鄉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健康基本知識。規范兒科診療行為,積極防治兒童常見病和多發病。加強兒童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促進成果轉化,推廣實用技術,降低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及先天梅毒綜合服務納入婦幼保健常規工作中,孕產婦艾滋病、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80%和70%,對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0%以上。

5.加強兒童衛生保健管理和服務。實施0-6歲兒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保障流動兒童享有與本地兒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0-6歲兒童提供出生缺陷篩查與診治、生長發育監測、喂養與營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免疫接種、常見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護、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等基本保健服務。實施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實行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干預,提供以社區為基礎的康復服務。為0-6歲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學前殘疾兒童符合規定的醫療康復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6.加強兒童健康檔案管理。將0-6歲兒童列入居民健康檔案管理項目重點人群,到2020年兒童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95%,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80%以上。開展中小學校兒童年度體檢考核,體檢資料納入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范疇,逐步提高學校兒童年度體檢執行率。

7.加強兒童心理衛生保健服務。針對兒童特點,開展健康科學的娛樂、體育、科普等活動,緩解學習壓力。加強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調適青春期兒童心理需求。推進以社區為基礎的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在學校開設心理健康指導課程,在中小學校逐步設立心理咨詢室,落實教育師資、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的配備和培訓,為兒童開展不同時期行為心理問題的篩查、咨詢、輔導和干預。在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以及精神專科醫院中建立兒童心理門診。

8.加強對兒童的健康教育、指導和干預。加強托幼機構和中小學校衛生保健管理,將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對兒童開展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導。幫助兒童養成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加強兒童視力、口腔和聽力保健,以幼兒園、中小學為重點,開展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實行兒童膳食、體育鍛煉和用眼衛生指導,培養良好衛生行為習慣,防治中小學生肥胖、近視和齲齒。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酗酒和吸毒。嚴禁向兒童出售煙酒和違禁藥品。

9.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加強愛嬰醫院管理,積極推行母乳喂養。開展科學育兒教育,培養兒童健康的飲食習慣。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兒童營養性疾病,實施貧困地區學齡兒童營養與健康干預。制定和推動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10.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和鍛煉時間,保證學生睡眠時間。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完善和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體質檢測制度。

11.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地的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加強監管,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屬(鉛、鎘等)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

(二)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發展兒童早教教育,促進0-3歲兒童早期綜合發展。

—建立0-3歲兒童早期教育、康復指導與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區辦好0-3歲教養支持中心,每個鄉鎮均辦起1個0-3歲教養支持中心。

2.到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2015年全市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0%。2020年全市學前一年毛入園率達到95%。

—到2013年底,全市80%以上的鄉鎮建成1所規范化公辦中心幼兒園。

3.高質量高水平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五年保留率達到99%。—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

—到2020年,初中毛入學率達到100%,輟學率控制在

1%以下。

—到2020年,全面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到2015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規范化標準。

—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率達到97%以上。

—保障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4.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逐年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到2020年高中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

5.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6.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7.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推進依法治教。加快推進家庭教育、學前教育、留守兒童教育等教育政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

2.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中優先發展教育。切實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總量,不斷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

3.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加快規范化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縮小城鄉辦學條件、師資水平、教育質量差距。把教育信息化納入清遠市信息化發展整體戰略,擴大農村中小學建網學校比例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覆蓋面,建成覆蓋城鄉的學校數字化教育體系。

4.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的道德情操、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注重培養學生的健康人格、良好品質、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心健康素質。將社會性別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體系。

5.重視和加強0-3歲嬰幼兒教育。推進省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力爭做到0-3歲城市兒童家長每季度接受育兒知識培訓一次,0-3歲農村兒童家長每半年接受育兒知識培訓一次。支持和扶持早教機構發展,推行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健康成長。

6.逐步普及3-6歲兒童學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各地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從2011年起,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優先滿足學前教育發展需要。保障流動兒童、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完善幼兒園設置審批制度,建立教師持證上崗制度、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估體系。加強幼兒園管理,規范辦園,提高保教質量。

7.保障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多種形式、多種途徑為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提供學位,實現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大對接受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的民辦學校扶持和管理力度。

8.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在留守兒童集中的學校增加駐校社會工作者,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指導、心理輔導和生活幫助為一體的扶助服務。落實留守兒童監護責任,試點建立對留守兒童家庭定期訪問制度、與在外務工父母定期聯系制度、與留守兒童定期心理交流制度。

9.保障弱勢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孤兒、殘疾兒童、貧困兒童就學的保障及資助政策。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和管理,并鼓勵社會公益和慈善機構積極參與,基本實現市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市、區)建立1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完善普通學校接受殘疾兒童隨班就讀辦法。消除制度障礙,為流浪兒童、具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

10.消除義務教育大額班現象,推行標準班教學。加大中小學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確保有足夠學位滿足適齡兒童入學需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化教學。到2015年,全市義務教育班額普遍達到國家標準。

11.減輕兒童學習心理壓力。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引導、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學生校外活動基地、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12.優化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工程,推動普通高中進一步向城市、縣域集中。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行高中階段教育免費政策。到2020年,全市高質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13.保障少數民族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促進民族融合。

14.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以提高質量為重點,深化職業教育改革,以城區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為主體,擴大辦學規模,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逐步推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1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辦學體制。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和成才觀,掌握現代科學育兒知識和方法。利用手機短信、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渠道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和咨詢。在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相對集中的學校,對其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16.提高教師師德修養水平。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將師德作為教師考核、聘任和評價的首要內容。

(三)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推動兒童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

2.保障兒童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

3.增加孤殘兒童養護、流浪兒童專業服務機構數量。

—到2015年,市至少建有一個兒童福利機構;到2020年,每個縣(縣級市)有一個相對獨立的兒童福利機構。

—到2020年,市及30萬人口以上縣(市、區)建有一所集養護、醫療康復、教育、技能培訓綜合功能的重度殘疾兒童教養學校。

—市和流浪兒童較多的縣(縣級市)建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機構。

4.提高殘疾兒童康復率。

5.完善兒童福利津貼制度。

—到2012年,繼續落實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的政策。孤兒福利保障經費隨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變化逐步提高。

6.完善困境兒童社會救助體系。

—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不斷擴大救助規模,減少街面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復性流浪現象。

—保障孤、病、殘、貧困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就業等權利。

7.探索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服務機制。

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加大對兒童福利事業的投入。完善服務體系和機制,增加財政對兒童福利的預算,逐步實現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

2.保障兒童基本醫療。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框架內完善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兒童從出生起即享有醫療保障,逐步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

3.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完善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過分類施保,提高貧困家庭兒童的生活水平。探索對兒童實施營養干預和補助的方法,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

4.完善孤兒基本保障制度。按照全市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滿足孤殘兒童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就業、住房等多方面的基本需求。對孤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予以政府補貼。探索建立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替代養護制度,為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和服刑人員子女的生活、醫療、教育、就業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孤兒養育和服務模式。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全面提高兒童福利機構的管理服務水平。探索適合孤兒身心發育的養育模式。提倡社會收養,規范家庭寄養,鼓勵社會助養。建立和完善家庭寄養監督和評估體系,提高家庭寄養孤兒的養育質量。

6.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項目,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擴大康復救助范圍。優先開展0-18歲殘疾兒童的搶救性治療和康復。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干、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以居家養護為主,以社區養護為輔,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全面提供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職業技能教育和使用技術培訓等服務,增強殘疾兒童生活自理、社會適應以及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對殘疾兒童家長進行康復知識培訓和指導。

7.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完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網絡,加強流入地與流出地的溝通協調,健全流浪兒童生活、教育、返鄉和安置保障制度,對流浪兒童開展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治、醫療衛生和技能培訓,提高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鼓勵并支持社會力量保護和救助流浪兒童。

8.探索建立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服務體制機制。完善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機制,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和行為的指導,提高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意識和責任感。

9.鼓勵公眾參與兒童福利事業。建立健全服務兒童的社會工作和志愿者服務機制和網絡。政府通過政策支持、購買服務、輿論引導等措施,依托社會和民間力量,構建兒童福利事業的社會支撐體系。

(四)兒童與社會環境。

主要目標:

1.營造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氛圍。保障兒童合法權利,消除對兒童的歧視和傷害。

2.為兒童創造積極向上的文化環境。

3.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游戲、廣告、圖書和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

4.健全兒童安全網絡體系。

—中小學校安全設施達標率達到100%。

—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知曉率達到100%。

—確保兒童藥品、食品、玩具質量和娛樂設施安全。

5.優化兒童成長的家庭環境。

—適應城鄉發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知識基本普及,家庭教育參與率提高。

6.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加閱讀時間和閱讀量。

—90%以上的兒童每年至少閱讀一本圖書。

7.加快建設兒童活動場所和設施。

—90%以上的城鄉社區均建有一所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一體化服務的兒童之家。

—增加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的數量,市、縣(市、區)建有青少年宮和兒童科普基地。

8.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9.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

??策略與措施:

1.營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廣泛開展以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兒童權利尤其是兒童參與權的認識,形成有利于兒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2.優化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文化環境。廣泛宣傳健康向上的兒童形象。辦好兒童廣播電視報刊專題欄目,扶持優秀兒童文藝作品、兒童讀物的創作,舉辦大型兒童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校內兒童藝術培訓,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兒童文藝和藝術培訓、評比活動。加強各級公共圖書館特別是鎮、村圖書館(室)建設,加大兒童讀物在公共藏書中的比例,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建兒童圖書館。屏蔽、阻斷社會不良信息,減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對兒童身心健康的損害。

3.加強校園安全建設和監管。大力開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加強托兒所、幼兒園、校園的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清理整頓校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網點、音像市場和網吧,禁止在學校周邊200米內開設歌舞廳、游戲機室和網吧。加強校園安全建設,加強校車監管。中小學校按規定配備校園保安,嚴格進出驗證,配齊安保器械。

4.加強兒童食用品和游樂設施的質量、安全監管。完善相關檢測標準、安全認證和質量認證制度,并納入法制軌道。加強公共設施的管理和安全監察,提高兒童及家長的安全意識,減少兒童意外傷害。學校、兒童活動場所裝修應達到綠色環保標準,進出口處設置交通標識。

5.加強兒童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全面開展兒童應急避險安全教育,建立兒童應急避險演練機制,加強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和生存訓練,提高兒童應急避險和逃生能力。

6.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普遍建立各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90%的城市社區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培養合格的專兼職家庭教育工作隊伍。加大公共財政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7.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逐步推進家庭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態化。推廣運用手機、網絡、社區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建立市縣兒童家庭教育綜合服務指導平臺。發展家庭教育講師團隊伍,深入基層開展家庭教育咨詢和研究。不斷擴大和提高家長教育的覆蓋面和合格率,確保兒童家長每年接受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參加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

8.營造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家庭環境。重視培養兒童的獨立意識,保障兒童合理自主選擇、適度娛樂、自由支配休閑時間。多形式推廣“親子日”等活動,增加兒童尤其是留守兒童與父母交流的機會和時間。預防和制止虐待、忽視、家庭暴力等危害兒童安全事件的發生。

9.加快兒童活動場所和設施建設。提高各級青少年宮和青少年、兒童活動中心的服務水平。開放學校活動資源,建設校園網絡。增加兒童課外活動設施,擴大活動場所。支持社會力量開辦兒童文化活動機構,規范城鄉兒童活動場所管理,逐步實現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活動場所向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

10.支持兒童參與兒童事務,提高兒童的社會參與能力。

在兒童事務與兒童服務決策過程和決定有關兒童重大事項時,聽取兒童意見。支持兒童參與家務勞動和自身事務管理,增加兒童的社會實踐機會,鼓勵兒童以志愿者等角色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11.強化社區兒童服務、管理和教育功能。發揮社區在兒童服務、管理和教育上的作用。以社區為基礎,動員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團體和機構參與兒童工作,建設兒童之家。每個街道和鄉鎮至少配1名專職或兼職的兒童社會工作者。

12.加強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全面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希望家園”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關愛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服務體系,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指導、心理輔導、親情關懷和生活幫助。建立留守兒童家訪制度,關注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發展。在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配備一名專職的兒童社會工作者。組建農村留守兒童志愿輔導員服務隊伍,為留守兒童提供心理輔導等社會服務工作。

(五)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健全保護兒童的相關政策體系。

2.兒童自覺自主的法律保護認知、意識及行動能力逐步增強。

—2015年,全市中小學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的宣傳普及率達到95%,2020年達到100%。

3.兒童監護人的法律責任和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履行職責的能力明顯提高。

4.出生人口性別比趨近正常水平。

5.對兒童的各類暴力得到有效遏制。

6.兒童網癮拯救法律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7.預防并減少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護兒童的合法財產權益。

9.依法保障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證登記。

10.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違規使用未成年工。

11.預防兒童違法犯罪,降低兒童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

—全市至少有一所工讀學校。

—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降低。

12.保障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益。推動保護兒童權利、促進兒童發展相關政策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執法檢查監督,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中小學校設立法制副校長,定期開展兒童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中小學校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率納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

3.完善兒童監護制度。提高兒童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體,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

4.保護兒童人身權利。嚴厲打擊強奸、拐賣、綁架、虐待、遺棄、脅迫、誘騙、利用兒童犯罪、利用兒童進行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傷害兒童問題的預防、強制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康復回歸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兒童庇護中心。加強預防和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宣傳教育,建立完善DNA檢測制度,依法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危害兒童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完善出生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加強部門協調和信息交流共享,簡化和規范登記程序。逐步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制度,為流動兒童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依據。

6.消除對女童的歧視。落實獎勵生育女孩家庭的優惠政策,提高農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經濟和社會地位。加大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

7.加強對兒童財產權益的保護。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和受贈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禁止對兒童一切形式的經濟剝削。建立健全監督、懲罰機制,嚴厲打擊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

8.確保兒童網絡空間安全。加強對營業性網吧的日常管理,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和治理,防患兒童網癮和網絡、網吧犯罪。加強學校、社區、家庭的健康網絡空間建設,為兒童提供綠色的安全網絡空間。

9.建立和完善不良行為兒童矯治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兒童進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加強對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學校教育、社區矯正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預防和減少兒童違法犯罪發生。

10.加強對兒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充實基層法律援助工作隊伍,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引入社會工作者和志愿工作者機制,擴大兒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蓋面。落實司法救助政策。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做好失足兒童的教育挽救和重返社會工作。消除對失足兒童復學、升學、就業的歧視。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依據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兒童發展規劃。政府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根據規劃要求,承擔規劃中相應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二)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體現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三)保障兒童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政府加大兒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投入,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兒童的發展,促進兒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兒童發展。

(四)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問責制,將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兒工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兒工委全委會、聯絡員會議,匯報交流實施規劃的進展情況。加強市兒童工作機構建設。市、縣(市、區)、鎮各級政府相應配備監測統計工作人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五)探索總結實施規劃的工作方法。及時開展對兒童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相關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對兒童發展領域的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兒童發展和兒童工作規律。在規劃實施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和創新立項攻堅、項目實施、實事化運作等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原則,及時總結推廣具有實效和創新的經驗,促進規劃的全面實施。市婦兒工委每五年召開一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規劃實施經驗。

(六)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兒童工作者、廣大兒童和全社會,廣泛宣傳國家綱要和規劃,宣傳規劃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兒童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于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氛圍。

(七)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將兒童優先原則相關內容和兒童保護法規政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課程。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培訓計劃,開展對相關專業工作者的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業務培訓與研討,增強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機構相關人員、相關專業工作者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

(八)鼓勵兒童參與規劃的實施。注重發揮兒童的作用,聽取兒童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工作內容。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評估、中期監測評估和終期監測評估;科學設定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確定重點監測指標和評估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建立重點監測統計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和規劃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兒童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兒童發展狀況,制定和調整促進兒童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和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為規劃未來兒童發展奠定基礎。

(二)機構職責。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工作機制,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監測評估工作機制包括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單位的統計、業務和信息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年度監測報告等。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業務人員和相關專家組成,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等。

(三)措施保障。各級政府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落實監測評估人員。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規劃實施。

(四)基礎建設。規范和完善與兒童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市和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加強監測統計隊伍建設,加快監測統計的信息化、自動化建設,建立監測數據網上報送系統,建立和完善市、縣(區)兒童發展監測數據庫。

(五)工作要求。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各級婦兒工委向上一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各級婦兒工委對下級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保證監測評估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各級監測組要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完善規劃實施達標情況預警督辦制度,為促進規劃目標如期達標發揮警示監督作用。規范各級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加快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各級評估組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各級有關部門按要求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本部門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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