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21〕56號)及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的《清遠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清醫保待〔2022〕61號),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供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堅持社會共濟,充分發揮統籌基金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在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月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月基數的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
市民2022年9月至12月的個人繳費基數為2906元,因此其2022年9月至12月的醫保個賬每月劃撥金額=個人繳費基數*劃撥比例,即2906*2%=58.12元;市民2023年1月及2月的個人繳費基數為3800元,因此其2023年1月及2月的醫保個賬每月劃撥金額=個人繳費基數*劃撥比例,即3800*2%=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