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農農函〔2021〕78號
安全監測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局長會議和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 2012 年第 7 號)的規定,和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年度廣東省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通知》(粵農農函〔2021〕86號)以及市食安辦、市農業農村局和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落實民生實事食品抽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決定 2021年繼續組織對全市種植業產品、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2021年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從講政治的高度扎實做好新發展階段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各單位要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 2012 年第 7 號)的規定,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個最嚴”要求,嚴格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內容。我局對照省農業農村廳通知精神,細化了我市監測方案,制定了2021年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任務。
二、強化組織實施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的重要抓手。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力量,周密部署安排,責任落實到人。要建立健全本轄區內監管名錄,將本轄區內蔬菜、水果、畜禽和養殖水產品的生產企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含小農戶)等生產經營主體分類納入監管名錄庫,并做到及時更新。各單位對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我局將建立定期通報工作機制,主動應對,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督抽查不合格主體進行公示通報制度,及時防范系統性、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提升工作質量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嚴格按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的工作規程》做好監督抽查各項工作,同時要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質檢機構的協作配合和質量監督,一旦發現有違反抽檢工作要求、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做好疫情防護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各地要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和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抽樣工作,確保例行監測與疫情防控“兩不誤”。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檢測機構要建立定期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將本地區的監測數據、監測結果和不合格農產品查處情況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承擔監測任務的質檢機構要熟練操作“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信息管理系統”,按照規定的時間通過系統報送數據及檢測結果。
附件:1.2021年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案
2.2021年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分配表
3.2021年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任務分配表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3月30日
(聯系人:許志剛,聯系電話:1892256879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