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象花園1#、2#、8#、9#、10#、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批后公告
新象花園1#、2#、8#、9#、10#、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新象(清新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提出的 新象花園1#、2#、8#、9#、10#、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新縣太和鎮縣城四十三號區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www.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2021-03-25
項目概況: 1#于2020年11月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建筑基底面積427.4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108.72平方米,地上28層,建筑高度83.43米(室外地坪0.13米),現場與已批方案基本一致。2#于2020年11月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建筑基底面積830.0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5331.35平方米,地上33層,建筑高度98.01米,現場與已批方案基本一致。8#于2020年11月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總建筑面積24088.76平方米,建筑高度8.51米,地下2層,其中負一層325個標準車位,15個微型車位;負二層339個標準車位,17個微型車位;地下室合計停車位695個,現場與已批方案基本一致。9#于2020年11月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建筑基底面積8.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9平方米,地上1層,建筑高度6.3米,現場與已批方案基本一致。10#于2020年11月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建筑基底面積45.0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5.06平方米,地上1層,建筑高度3.6米,現場與已批方案基本一致。
項目已批出。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