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村民委員會第四村民小組3308.25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批后公告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村民委員會第四村民小組3308.25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遠市清新區土地儲備中心 提出的 核發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村民委員會第四村民小組3308.25平方米用地規劃條件 的申請及有關材料,并依法予以批準(許可)。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批后公告。
一、項目位置:清遠市清新區陳廣紀念小學東
二、公示時間: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通過規劃驗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點:
、項目建設用地現場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http://www.zyrhbw.com/channel/qyszrzyj/
、清遠日報
、其他
2021-02-24
項目概況: 1、總用地面積為3308.25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兼容商業用地(B1),可兼容性質的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30%,1.0<容積率≤2.5,3308.25平方米平方米<容積率≤8270.63平方米,建筑密度≤28%,綠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2、配套:垃圾收集點若干(服務半徑≤70米),物業管理中心一處(建筑面積≥50平方米),具體需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要求;養老服務設施一處(建筑面積≥120平方米);文化活動室一所(建筑面積≥50平方米);地塊小,如與臨近地塊合并開發,配套設施可一同考慮設置;
項目已批出。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