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籌區內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已參加醫療保險的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建檔立卡人員和經民政部門認定備案的低收入貧困對象,持本社會保障卡(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憑身份證)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門診),其發生的醫療救助待遇(含二次救助)與基本醫療、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特困供養人員無需預交住院押金,并享受100%醫療救助。
二、統籌區外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已參加醫療保險的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建檔立卡人員和經民政部門認定備案的低收入貧困對象,到市外住院治療的,經醫療保險經辦部門登記備案后,在全國所有聯網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一站式”即時結算,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特困供養人員享受100%醫療救助。
三、支出型醫療救助申報
屬支出型貧困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的重病患者),首先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授權核對家庭經濟狀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后,由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的核查結果進行醫療救助待遇享受資格審批,對符合享受條件的對象,由醫療保障經辦部門按規定支付醫療救助相關待遇。